眾所周知,有限公司股東會對重大事項決策時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必須達到67%才有效,67%與34%就成為有限公司股權的黃金分割點。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同樣,擁有34%股權的小股東具有重大事項否決權,,會對66%股權的股東提出的重大事項決議產生影響,導致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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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15:57:01 誠和法律服務所
眾所周知,有限公司股東會對重大事項決策時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必須達到67%才有效,67%與34%就成為有限公司股權的黃金分割點。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同樣,擁有34%股權的小股東具有重大事項否決權,,會對66%股權的股東提出的重大事項決議產生影響,導致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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