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送女兒嫁妝的風險點與三個法律技巧

隨著物價的上漲和消費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嫁妝和男方的訂親彩禮是越來越貴重,但現行法律對“嫁妝”卻沒有明確定義和規定,一旦反目容易產生爭議。能就“嫁妝”歸屬及時明確約定是最好的,涉及股權的經營性收益婚前協議是必要的,如果不便於約定,提示以下幾點風險與法律技巧。

一、陪送嫁妝你不得不知的時間點

很多家長嫁女兒高興,領證就給錢,王先生就是個例子,一把99萬打到女兒的賬戶裡,三年後,小兩口發生矛盾鬧離婚,男方提出分割99萬,女兒偷偷把99萬轉回老爸的賬戶,還讓男方抓住婚內轉移、隱匿財產的把柄,導致訴訟財產分割不利的局面。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這類嫁妝應認定為女方孃家對女方個人的婚前贈與,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女方個人所有。在登記結婚後陪送的嫁妝,這類女方孃家未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約定的,則按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

二、 房產嫁妝的陪送方式

婚前陪嫁,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屬於個人財產,這沒有爭議;婚後陪嫁,則要區分是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還是男女雙方名下,只有在父母全款並且登記在女兒名下,一般才可認定為女兒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 嫁女兒,大筐現金傻在哪?

嫁女兒要風光,怎麼樣是風光,送一筐筐的現金?經過一代人財富的積累,嫁妝的數額不斷攀升,因嫁妝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嫁妝送現金真的好嗎?假如王老闆在婚前送給女兒1000的現金做嫁妝,女兒在婚後用1000萬又做了若干投資,以下幾種情況下看看1000萬還是女兒的個人財產嗎?

第一,用300萬投資黃金,購買黃金的300萬是不是老爸給的300萬,婚前賬戶是否與婚後賬戶隔離,這個需要女兒來合理舉證,婚前資產婚後增值,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在女兒可以舉證證明本金來源的情況下,黃金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本金屬於個人財產。

第二,用300萬買股票,同理,300萬的的投資經營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虧損是女兒個人承擔。

第三,用400萬買房產,如果400萬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剛剛好,認定為是女兒的婚前財產婚後轉化形式,為女兒的個人財產。如果女兒400萬沒用完,300萬首付後又按揭了100萬,或者加上了老公的名字,或者400萬付完不夠又添加了200萬,那麼後三種情況下存在風險,房產優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嫁女兒陪送大額現金,現金為種類物,賬戶內的流水進進出出的和婚後財產很容易發生混同,資金安全產生風險,從而影響父輩對子女的資產傳承。

那麼,怎麼給到子女個人呢?

1、賬戶的隔離,嫁妝款賬戶獨立,女兒婚後將嫁妝款單獨操作,與婚後其他進出資金隔離,這樣一旦日後發生風險,可以把婚前資產先拎出來。

2、協議約定。夫妻財產約定,明確約定歸屬,做細緻的合同書。

3、金融工具。保險或者信託,組合保險的險種,私人定製保險(信託)計劃,大額保單附加贈與協定等方式也是不錯的選擇。

當我們沒有財富的時候,陪嫁可能僅是家電、首飾等生活用品,當擁有財富的時候,需要考慮如何進行財富的規劃,子女結婚是一個比較好的時間點,在此時進行一是顯示孃家或夫家實力雄厚,二是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一個重要的分割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