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五年分手,我說:“分得好”

《前任3》上映以來,票房是屢創新高,七天破七億,逆襲《妖貓傳》,碾壓《星戰8》。講述了孟雲和林佳談了五年戀愛,因為戀愛中的摩擦和誤會,仍不免分手的故事,俗氣老套卻無比煽情的劇情引發了電影院不少男女淚腺崩潰,感嘆相愛的人最終陌路。

事實上,孟雲和林佳分手是必然。雖然他們談了五年,對彼此的一個舉動,一個眼神,都熟悉得如同自身。

戀愛五年分手,我說:“分得好”

原因很簡單。

他們都不夠愛對方。

都等著對方先服軟,或者先放手。在電影裡,他們根本沒有挽留過對方,就直接進行莊重的“分手儀式”和對方告別,看上去無比深情令人唏噓,實在是可笑。

真的愛一個人,第一位便是怕失去她。如果你還在猶豫著挽留是否不夠“繃著”,是否不夠有面子,只能說明愛自己勝過對方,因為你對自尊的在意,勝過失去對方的恐懼。如果盡力挽留,還是沒有在一起,那也沒有遺憾。

“我愛你”三個字做不了維持感情的營養液,五年的感情,抵不過新歡一個眼神,比不過門口一雙皮鞋。這樣的感情,脆弱得如一戳就破的劣質手紙,我要你何用?在一起五年又如何?再給他們五年,也未必能善終。

所以說兩人都是自私薄情的人,他們並沒有真正珍惜彼此的感情。流再多的眼淚就很值錢了麼?看到中國隊奧運錯失金牌我還哭呢。分手之後,林佳寧可在備胎暖男的懷抱裡哭泣也不願給孟雲一個電話,孟雲寧可用吻封住喜歡他的姑娘的唇,也不願面對自己內心對林佳的不捨。五年的感情,比不過陌生人關心來得重要。

果然一年後林佳迅速結婚生子,孟雲有了熱情的小女友……生活滋滋潤潤,有聲有色,您二位還真是灑脫啊。

最後扮成至尊寶在大街上大喊“我愛你”,吃芒果吃到過敏住院(用生命作死的典型),也不過是自我寬慰的“我承諾對方的事,我做到了,可以無遺憾地開始新生活了”。

戀愛五年分手,我說:“分得好”

根本不值得同情。隨便舉個例子,分手後孟雲寧可和一堆95後盤靚條順的辣妹也不去找自己的愛人,這思維方式和三觀,也是沒誰了。

我只想呵呵一句:“得嘞,別禍害人家好女孩好男孩了,成麼?”

整個《前任3》裡最有道理的一句話:“為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不為你花錢的男人一定不愛你。

愛一個人,就捨得為對方付出,不論是時間,金錢,精力。男女適用。

我有一個朋友小a,和幾年的男朋友分手了。一開始痛不欲生,整日以淚洗面,覺得自己的世界坍塌:“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面對沒有他的日子。”“都在一起那麼久,為什麼還會分手呢?”

後來,聽她的描述,才知道,那個男生對她好的程度是:從不捨得為她多花錢,冬天不會把外套脫下來給她披上只因為自己也冷,情人節唯一一次送超過三百塊錢的舊手機是因為自己換了最新款iphone……而他還自覺做得非常到位。

因為不愛,所以多做一點都覺得是施捨,是額外付出,自我感覺良好,打101分不怕驕傲。

真的愛你,會擔心你加班有沒有餓著,天冷了會不會凍著,想要把最好的都給你,越珍惜的,越要和你分享。在時間、金錢、精力三方面,他在乎的卻不願意給你,那他一定不愛你。

黑格爾說:“愛的最高原則是把自己奉獻給對方,只有在對方的意識裡才能獲得對自己的認識。

愛情裡不存在所謂“精緻的利己主義”,愛的本質是奉獻精神。

處處計較得失,用尺度計量著每一分付出回報比。那絕對不是愛,僅僅以高性價比找了個生活對象。

姑娘你努力健身打扮看書插花學習提升,做閃閃發光的自己,不是用來給渣男糟蹋的。

這種男人不甩的遠遠的,留著回家過年啊?

若對方提出分手,出門右轉不送,撒花慶祝一番,多年後謝他不娶之恩。

永遠不要把時間浪費在不愛你的人身上。

要記住:

你的美好值得更優秀的人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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