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看法律怎麼說

一入拆遷深似海。遭遇徵地拆遷時,被拆遷人往往都是處於弱勢地位的。如果拆遷方“為所欲為”的話,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保障。被稱為“最狠拆遷女市長”的韓迎新就曾狂妄地對被拆遷群眾喊話:“我有尚方寶劍!你們隨便告,我不怕!”

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看法律怎麼說

不僅如此,最令當地被拆遷人感到驚訝和無助的是,韓迎新曾說過“我不懂拆遷法,不按拆遷法辦”等言論,被稱為“史上最美最狠拆遷女市長”。不僅不懂法,還直接告知大家,她不按拆遷法辦,暴露出了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慾望。她最終為此付出了代價。

被拆遷人關注的拆遷關鍵詞:拆遷方、拆遷法、強制拆遷

這條新聞可以用這幾個關鍵詞串聯起來:拆遷方、拆遷法、強拆。這也是很多被拆遷人深有感觸的詞彙,影響著千千萬萬被拆遷人的拆遷權益。在公權力面前,個人是弱小的,但不意味著就此聽之任之、什麼都接受、什麼都聽從,面對不合理的拆遷補償,我們要動腦筋、想辦法。

如何應對拿了尚方寶劍的拆遷方?是等著被強拆,還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相信大家內心早有了選擇,只是不知道具體該怎麼做。好,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就教教大家,用法律智鬥拿了尚方寶劍的拆遷方。

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

在被拆遷人面前,拆遷方就是一言堂,他說話算數,你說話不作數?並非如此。

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看法律怎麼說

在徵地拆遷方面,我國有著嚴格嚴謹的法律法規。不僅規範著個人,也規範著組織,對於拆遷方與被拆遷人同樣具有約束效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一條,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

由此可見,房屋拆遷並不是由拆遷方說了算的一言堂,被拆遷人一樣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切身利益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見和要求,謀求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

女市長口中的拆遷法是什麼,可以不遵守嗎?

關於拆遷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等。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拆遷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看法律怎麼說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遷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是我國的重要理念。任何個人、單位、組織都是在法律範圍內規範的活動。權力也是受法律約束的。所以,拆遷法,人人都要遵守。

尚方寶劍,也必須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才能揮舞的起來。否則,就會傷到自己,比如女市長的落馬就是明證。

我們只要合理利用拆遷法律就一定能夠運用法律規則的力量,和拆遷方周旋,並取得合理補償。

拆遷方制定了拆遷規則,不能更改嗎?

當然不是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條規定,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這就是說,拆遷規則並非拆遷方想怎麼定就怎麼定的,必須符合廣大被徵收人的利益。即便是拆遷方制定的規則,也需要考慮到老百姓在徵地拆遷中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並且秉持“陽光拆遷”、“公平拆遷”的原則。

如果拆遷方制定拆遷規則和補償規則損害了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那麼這個規則就不合理,是可以更改的。大家可以通過聽證等救濟途徑來打破規則,爭取合理補償。

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看法律怎麼說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被拆遷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這裡就明確了被徵收人的法定救濟途徑,也可以說是提供了可採取的法律手段。這都是得到了保障的。

我們在不能阻止強制拆遷的情況下,該怎麼做?

有時候拆遷方沒有任何批文,也沒有公開發布過任何拆遷文件(房屋徵收公告、徵收決定、補償安置方案等),就來談補償,讓被徵收人簽訂補償協議。此時,我們是可以依法拒絕簽字、拒絕拆遷的。

當然拒絕拆遷也只是一種爭取合理補償的技巧手段,讓拆遷方知道我們懂法,會用法,令他們有所忌憚,放低姿態。然後回到談判桌上和拆遷方有理有利有節的好好談。

有的拆遷方不吃這一套,會以強制拆遷相威脅或者乾脆發動強制拆遷。此時,我們就要收集好拆遷方的言論和行為,比如音視頻、照片等資料,來作為我們後期通過法律維權的第一手證據。同時應當報警,並對報警和出警情況進行錄音視頻等證據收集。表面上看是無效,但其實,有助於舉證。

被拆遷人在拆遷方面前到底有沒有發言權?看法律怎麼說

大家一定不要小看這個證據,它是我們維權的關鍵,很多當事人因為拿不出證據,維權舉步維艱。有當事人去找拆遷方理論,結果拆遷方根本不承認強拆,並說“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拆了你的房子,請拿出來”。

注意區分司法強拆,這是合法的!

同時,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大家,我國現在已經停止了行政強拆,唯一的合法強拆只有一種,那就是司法強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旦拆遷方有強拆的傾向,或啟動了強拆程序,那麼被徵收人就應當立即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權益,此時就不能拖著,不聞不問了。有的當事人會在強拆後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停的循環信訪,反而錯過了起訴的時效,最後導致信訪沒解決,也錯過了法律時效,給自己造成了極大損失。

如果大家遭遇了徵地拆遷補償不合理,應當儘快聯繫諮詢專業拆遷律師,以確保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即便拆遷方請出了尚方寶劍,那麼我們也要看看是真是假。即便是真的,那麼我們還有法律救濟途徑這一道免死金牌。

愛土拆遷律師團,辦理全國土地徵收、房屋拆遷案件

愛土拆遷律師團辦理全國徵地拆遷案件,如果您有徵地拆遷方面的疑問,或需要委託我們辦理土地徵收、房屋拆遷、企業拆遷等案件,歡迎委託!我們將派出辦案經驗豐富的專業拆遷律師為您服務,確保您的合法訴求得到保障。

怎麼聯繫我們?有兩個方法!

文/愛土拆遷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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