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6826名“老賴”被公開曝光 有你認識的嗎

“被告人趙某川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責令被告人趙某川賠償本案被害人經濟損失……”5月22日上午9點30分,在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隨著審判員手中的法槌落下,趙某川成為被判刑的失信被執行人。

趙某川曾是南充市嘉陵區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1月23日,該公司旗下某超市正式對外營業,但2016年7月後, 趙某川便以超市經營困難、資金短缺為由,拖欠員工工資。2016年12月,超市員工將欠薪情況向嘉陵區人社局投訴,隨後,嘉陵區人社局向該公司作出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 限其在2017年1月15日前將被拖欠員工的工資如實足額支付到位。

為逃避支付員工報酬,在嘉陵區人社局的限期改正指令書發出之前,趙某川便與輪輪公司簽署資產處置協議,並對外宣稱將公司資產全部處置變賣給輪輪公司。2016年12月31日,輪輪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代為支付了部分工資, 餘下6萬餘元未支付。2017年2月下旬,被欠薪的員工再次向嘉陵區人社局投訴, 人社局再次向其作出限期改正指令書。這時趙某川已經外出逃匿,其電話、住址均無法聯繫到本人, 再未現身解決員工工資問題。與被欠薪員工一樣焦急的,還有被拖欠貨款的供貨商們。

法院審理認為, 趙某川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過轉移財產、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員工工資,作為負有執行義務的人,隱藏、轉移財物,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遂做出如上判決。

據瞭解, 南充市委政法委多次牽頭召開全市執行聯席會議,協調公、檢、法機關在打擊拒執方面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互通信息,蓬安縣、嘉陵區等縣(市、區)在打擊拒執方面已經建立聯動機制。

今年全市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4099人、公開曝光6826人、限制高消費6427人、限制出境203人、罰款56人6899350元、拘留895人、移送公安機關143人、立案偵查8人、提起公訴6人、當事人自訴1人、判處刑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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