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歲的夫妻,感情湊合了幾十年,現在兒女大了還有必要離婚嗎?

老兵東雷

其實現在有多少湊合的婚姻,有多少無感情的愛。恩愛的夫妻只剩下親情。愛情讓沒有有愛的感情沖淡了,唯一維繫的是親情了。沒有讓愛情分開,沒有讓愛情破裂。可能也就是夫妻堅守的那份照顧孩子們的責任。為了讓孩子們有一個表面上看是一個很幸福。很光鮮的家庭,讓孩子們擁有一個健全的父母。不讓孩子受到單親家庭的孩子的委屈。所以才堅持著勉強的走下去。兒女們都已經長大成人了。這時候也是,你們該考慮是否放手是否離開的時候。如果對方真的視如路人的話。那麼真的就應該考慮離婚,因為彼此痛苦了那麼些年,委屈了那麼久,也真的該享受一下自己的生活。我想子女們不管同不同意,父母們都有權選擇自己的婚姻。



伊春美食美客

我認為婚姻存續跟年齡沒多大關係,跟夫妻雙方平衡有很大關係。婚姻就是天平儀,男女雙方各有各的法碼。外人看好的一對夫妻,未必白頭偕老。外人不看好的一對夫妻,可能相守終身。俗話說得好,鞋合不合腳,只有腳知道。夫妻雙方只要一方天平盤子落地,婚姻即將結束。盤中法碼大致2類,一類精神方面:包括外貌、語言、儀態、性格、理想、責任、為人處事等。二類物質方面:包括房子、車子、票子、孩子、權力、名譽、性生活、生活品質、身體狀況等。盤中法碼每個人在人生各個階段都有自已的比例,這就是婚姻的微妙之處。人生婚姻,四個階段,第一、初婚階段(大約30歲之前),這段時期,外貌、儀態、理想、房子、票子、性生活,尤為重要。第二、扶養階段(大約30~50歲),這段時期,外貌、儀態、性格、責任、理想、為了處事,房子、車子、票子、孩子、權力、名譽、性生活、生活品質、尤為重要。第三贍養階段(大約40~60歲),這段時期,性格、責任、為人處事、孩子、房子、票子、生活品質,尤為重要。第四被贍養階段(大約60以後),這段時期,責任、性格、為人處事、身體狀態,尤為重要。1、如果,50歲的夫妻,女方拒絕性生活,男方大多會選擇離婚。如果,女方拒絕離婚,男方嫖娼,女方會視而不見,這倆婚姻會湊合過下去,反之,一定離婚。2、如果,50歲的夫妻,性格、為人處事、生活品質、票子等出現問題,一般不會離婚。……


南嶺神仙

我說一下我父母幾十年看似湊合的關係吧。

我記得最清楚的一次父母打架是我讀初一,我當時哭求父親“不要打了,媽媽暈過去了”。其實當時拉架的人很多,父親有沒有打到媽媽,我不記得了。媽媽原本脾氣大,心臟又不好。

父親言語不多,只知道任勞任怨做農業,媽媽感情細膩,嘴巴多。後來的歲月,總是聽到媽媽埋怨父親,不關心她,家裡什麼事都不做,油瓶倒了都不扶。尤其60多歲到深圳給弟弟帶幾年孫女回家後,數落父親就更厲害了。說想離婚,想離家出走,想到城裡去撿破爛,不想跟父親過下去了……

我每次回家,媽媽是一邊伺候著父親,比如給他拿洗澡衣服,做他喜歡吃的菜……一邊又數落著父親,不愛乾淨,到哪去不跟她打招呼。聽多了,感覺媽媽有點矯情,也理解了年輕的父親那次打媽媽,肯定是因為忍受不了媽媽嘴巴子多。

前年,82歲的媽媽生了一場病,躺床上,飲食起居都要人伺候了。開始是兒女,後來就全由父親一人伺候。感覺媽媽好些了,可以自己吃飯了。可媽媽還是要父親喂。尤其過分的是,媽媽天天要上街玩,有時還是好幾趟。自己不能走,全由父親推。我勸父親,不要依著她,這樣推來推去,那段坡路很辛苦。可父親笑而不改。好像以前虧待她,現在全要補償給她一樣。

題中50多歲的夫妻,以前是湊合。兒女大了,想不湊合了。我希望你們暫時不要離婚吧,分開過一段時間試試。也許你們就像我父母一樣,表面看似湊合,其實內心深處還是牽掛著對方呢?

我想我的媽媽也是忍著沒離婚的,否則,晚年生病,兒女哪有父親伺候的細心體貼?


一葉草73

都五十歲的人了,就省省吧,離什麼婚。 五十歲,相互怨恨,不再留戀對方,感情破裂,不離婚雙方都很痛苦,離婚只是暫時脫離了痛苦的婚姻環境。並不代表離婚後的生活會幸福。

該不該離婚,這個要看自身條件,自身條件好一點,離婚和離婚後再婚的可能要大一些。自身條件差一些,忍耐湊合的可能也就要大一些。沒有該不該的問題。

六零後,七零後,已是不惑之年,感情上湊合夫妻是大多數。到了五十歲的年紀,離婚是人生旅途上最大的失敗。這個年紀男女,在家庭裡扮演著兒女、父母、夫妻的多重角色,離婚傷害的是兩個大家庭,不是兩個人的事情。

五十歲,已經是輸不起的年齡了,有離婚念頭時,要慎重,要權衡利弊。叔哥的村子裡就有這樣的悽慘真人真事,女人五十四歲時,兩個人感情破裂,和老頭子離婚後再婚,她沒有給兒媳看孫子。十二年後,那邊的老頭又死了,她被那家兒女趕出來,沒有地方去,又回來,親兒子和兒媳都不願意接受她一個人獨居,很慘了。

在婚姻裡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需要雙方去諒解對方、包容對方。現實生活中湊合型夫妻很多,但是都是懼怕再婚更慘,才一直湊合著,有時候湊合也是一種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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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畫叔哥

婚姻就像個圍城,在裡面的想出來,在外面的想進去,出來的自由了幾天就覺得寂寞了,孤單了。進去的開心了幾個月就覺得婚姻帶來的煩惱不開心遠遠大於幸福,於是就悲哀傷痛了。其實,五十歲了覺得感情湊合,最好的方法不是離婚,而是先暫時分床睡各自一個空間,錢分開用,試試你的感覺幾個月或一年,再來看你們是真的不需要彼此了嗎?有試婚的,也可以試離啊,不試怎麼知道自己適不適合離婚呢?


愛戀59701589

我還沒到這種年紀,所以不知道你們這個年紀的看法是什麼。

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我不知道你所說的湊合究竟是怎麼湊合法?是傳說中比較流行的左手握右手嗎?如果只是這樣的話,那麼,我想你們自己雙方應該檢討自己了,從最初的充滿激情,漸漸的,時間慢慢磨滅了雙方的新鮮感,在一起生活久了,各自的缺點也在對方的眼前暴露無遺,同時,也像發現新大陸似的感覺對方不再是自己當初喜歡的模樣的。其實,這是絕大多數夫妻都要經歷的階段,由愛情變成了親情,最初的你推我讓演變成了你搶我奪、你嫌我棄,那麼,好好的靜下心來,想想自己從前在他{她}面前是如何淪陷?多想想對方的好,而不去計較自己的所謂付出,你們都是在為家庭而付出,並不單單只是針對對方而付出。

假如,你所說的湊合,是雙方徹底沒話,偶爾一兩句就會引發爭吵,繼爾可能動手,那麼,即使為了兒女湊合到了八十歲我也建議分開吧,畢竟,這樣的湊合對雙方、對兒女並沒有任何的益處。


zhanxiu

婚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鍋.碗.瓢盆交響樂。磕磕絆絆的是很正常,那有夫妻一輩子不吵架的,上嘴唇和下嘴唇還有磕碰的時候,自古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五十歲了已經一起走過了幾十年,你也不是二三十歲的人,還折騰個啥,又沒有深仇大恨,有沒有違反原則的事,況且堅守了幾十年的家也不是說離就離得了,畢竟沒有感情還有親情維繫著,誰都活的不易,能湊合著就湊合著過,假如離婚了再找一個就能肯定比現在的好了嗎?離婚是大事,切不可草率要三思。



小丫33888371

五十歲的夫妻,說老不老說小不小,兩人生活在一起湊合著過,把兒女撫養大了,為了撫養兒女不願離婚,說明他們胸懷寬廣。現在兒女大了,成家立業你兩人沒有感情還湊合在一起過,這是對自己身心的折磨。父母為兒女著想沒有錯,兒女大了作為父母也不應該自己折磨自己,雙方感情全無離婚尋找伴侶過上幸福生活這也是明智的選擇。人生五十是中年,尤如紅花開正研。兒女大了都成人,你應幸福樂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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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覺還能將就維持,就不妨,再繼續維持吧,因為畢竟在一起,磕磕畔畔了那麼多年,又有兒女在裡面牽扯,就算沒有了愛情,也有親情在裡面,雙方多少有把對方當做親人來看,這種關係往往是,見不得,離不了,互相的關愛和牽掛,是難免的,有時候,總比一個人孤苦無依,或者不能保證,下一個對象,更適合自己更好

如果雙方確實到了,忍無可忍、水火不容的地步,那麼不要說五十歲,就是再大的年齡,也還是能分開,就分開吧,因為之前為了這個家,為了孩子,已經委屈和憋屈自己這麼多年了,將近大半輩子,為了子女,為了其他一些原因,讓自己心裡不痛快,每天面對一個不想看的,沒什麼感情的人,實在過於難為自己了,現在好不容易兒女長大成人了,家庭的牽畔也沒有過去那麼多,那麼放不下去,那麼,就讓自己從,這個家對自己的束縛中解脫出來,給自己一點足夠的空間和自由,讓自己走出去,在廣闊的天地間,去呼吸一下新鮮和自由的空氣,去尋找一份適合自己的新生活,忘掉以前所有的煩惱和不快,重新開始自己新的人生吧,哪怕前路崎嶇,眇茫,但只要聽從自己的內心,親身追求和體驗過了,也會問心無愧,無怨無悔的




用戶63410117949

現在沒負擔和顧慮了,應該為自己以後(餘生)多想想,再這樣湊合過日子有意義嗎 ??如果已經沒有意義了,就應該走自己的路,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不在過那種湊合又不開心的日子,現在這個年紀的人了,精神生活應該與物質生活同等重要,心情對身心健康也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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