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都有哪些?

老宋講堂

人殉就是用人殉葬,其發展的最高峰時期,是在商朝。古代人們思想迷信,認為人死後還會同生前一樣生活,因此在人死後將其生前用過的物品隨葬。

在原始社會中,人們只是把工具武器,日用品等和死者埋在一起。到了奴隸社會,奴隸主死後不但用自己的妻妾、親信等陪葬,還將大量的奴隸殺死或者直接活埋殉葬,讓他們在陰間繼續供主人驅使。


在商朝的前期,人殉現象已經相當普遍。到了後期,幾乎稍具規模的墓室裡面都有殉葬的人。

最為恐怖的是,當時人殉已經成了一種制度:

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根據記載,殺殉的辦法是將奴隸們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綁著牽入墓道,東西成行的面向墓室跪著,砍下頭後將屍體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層便繼續殺殉一批奴隸。

而除了商王朝統治的中心地區外,其他奴隸主用人殉葬的情況也非常驚人,比如在山東益都挖掘的一座奴隸主大墓中,有48名奴隸殉葬,而且多數是十二三歲的少年。

而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封建社會的來臨才好一些,但是在封建社會的統治下,仍然會有殉葬這一情況的發生,不過遠比商周的情況要好得多。

所以在奴隸社會,奴隸們都要好好的服侍奴隸主,生怕他哪一天就死了,因為他死了並不代表著解脫,而是意味著自己的生命也要沒了。


戲曲說

人殉制度,在先秦很普遍,成為以一種禮制,也是厚葬的形式之一。即不同身份的人採取自殺或被殺的方式,陪同墓主人一起下葬。

殉葬人主要有三種,一是姬妾、二是侍從、三是奴隸(也包括戰俘)。

那時候奴隸並不被當做人,而與家畜相同的動物,隨意宰殺。一定數量的奴隸被殺死,去另一個世界服侍主人。奴隸本身也有價值,所以殺死越多,說明墓主人地位越高,財富越大。

殉葬的侍從未必都是自願的,但沒有選擇。稱為盡忠的表現,其家庭會受到優待和表彰。

殉葬的姬妾,也就是女人,未必都是與墓主人發生過性關係的。但作為預備,也一同去死。

從考古發現來看,如殷墟既有完整殉葬的人骨,還有一堆被砍的頭顱,可能是戰俘。陝西鳳陽秦公一號大墓,是已發現殉葬人最多的,達186人。出土編鐘的曾侯乙大墓,也有21位殉葬少女。這類例子還很多。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殉漸漸消失了。被陶俑木俑所代替,如再後來的紙人紙馬。但在明朝初年,皇室缺恢復了這個殘暴制度,從皇帝妃子,到王爺的女人,都要被殉葬,稱為一種制度。直到明英宗廢除了。這也是大明不能洗去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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