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前段时间,一对即将结婚的情侣因为房子问题产生了分歧,微博上有件事情引发了热议。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希望能加上自己的名字被拒绝。现在买房的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必须要考虑清楚产证上要写谁的名字。

结婚前全款买房,并且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后是不会对此进行分割。若婚前买房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这套房就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是会进行分割的。另外,婚前如果写了书面协议,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作了规定的,《婚姻法》中没有涉及到的部分,在离婚后根据协议来判定。

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受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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