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員工離職,並且不給予補償,該怎麼辦?

隔壁老王46498071

公司敢強制員工離職且不給補償,一定是有備而來,並且做足了手腳,不怕你去告,所以才敢這麼明目張膽的違法。

我不知道你被強制離職的原因是什麼,我也不知道你們公司強制多少員工離職,你問的非常簡單,但沒有詳細的情況說明,不能輕易的下結論如何辦。

如果是因為員工的自身原因違反了公司的規定,達到了被辭退的標準,那麼公司強制員工離職也是合理的,自然是不會給補償的,也無需給補償,員工必須接受這種情況。

但如果不是員工的原因,就是公司要強制辭退員工,那麼公司的做法非常的霸道,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規定和勞動法律法規,員工就需要維權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員工面對公司強制要求離職的決定,一定要據理力爭,不同意不妥協,收集所有的證據資料及時到勞動部門投訴,要知道,公司強制員工離職,一般都不會用書面的文件通知的,都是口頭上說的,這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讓你們離職,你就問公司要辭退的書面通知,並且這種辭退有麼有流程審批,有沒有得到員工本人的知曉和同意,有沒有員工本人的簽字。如果什麼都沒有,員工面對這樣的強制離職,堅決不要走,該怎麼工作就繼續怎麼工作。邊工作邊趕緊收集證據,準備維權。

如果員工已經被公司強制離開了,已經無法再工作了,那麼就要趕緊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賠償金。

從實際的此類勞動糾紛來看,員工被強制離職,沒有賠償,那麼協商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事,必須通過走勞動仲裁甚至司法程序維權。如果你手裡面有足夠的證據,工作的年限至少有個三五年,那麼就大膽的去維權吧,多少還能拿點補償;如果你在公司沒有做多久,一兩年甚至幾個月,這種情況即便不公平很氣人,還是忍了算了吧,因為維權的成本很高,即便贏了也得不償失。很多這樣的員工都選擇了無奈的忍讓,只有少部分此類員工會去投訴維權,最終想怎麼做,還是看你自己的決定。


Sir聊HR

發生這種情況確實很不幸,也是中國勞動法規實踐的存在較大問題所致。

公司之所以敢這樣強制員工離職,一方面是因為根深蒂固的惡習作風太頑固:“我是老闆我怕誰”,這一畝三分地我說了算,來我公司工作就是端我的飯碗(這飯碗不是老闆給的,更不是老闆施捨的,而勞動者用勞動從公司交易過來的),到了我這裡,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爬下,必須得聽話,讓你幹啥就幹啥,給你發工資是施捨,,想怎麼整你就怎麼整,想開就開,不服滾蛋!

另一方面是因為各地在勞動法規的實踐中的作為不積極、不主動、不深入,採取“民不告,官不糾”的執法模式,由於勞動者的天然弱勢地位,常因多數難以準備足夠證據材料、仲裁訴訟時間長、時間成本高拖不起、執法難、為下一份工作計、公司勢大黑白通吃等原因,大量勞動者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時選擇了退讓、妥協、忍氣吞聲、黯然離去。結果是公司的負面行為沒有及時得到應有的懲罰,反過來就給了這種公司以反向鼓勵,使得公司在遇到類似事情時,更加大膽,無視勞動法規,為所欲為了。

勞動法律法規就不在這裡說了,題主估計也看到不少關於這些規定內容的描述。公司之所以敢於無視勞動法規,強制員工離職,並不給予補償,也就不把勞動法規當一回事了,做好了相應的思想準備。面對這種局面,題主能做的只有鬥爭,先到勞動仲裁申請維權,如果仲裁結果不理想,可以到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並起訴公司。如果有必要,可尋求法律援助。

題主要準備好各種證據材料,包括但限於書面材料: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工資發放證明、考勤記錄、各種能證明你身份、工資、工作任務與表現的材料、公司辭退你的書面材料(如果有的話)等;證人、證言;錄音、視頻;其他有利於你材料,這些是仲裁和法院起訴需要的。在與公司交流談判維權過程中,要做到有理、有據、有節,即要據理力爭,更要合法維權。

只有維權,才是正確的做法。勞動者必須要積極地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這樣才能通過不斷的努力,形成社會整體的合法用工氛圍,使勞動者能夠真正與公司平等對話,才能有效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再總是勞動者很受傷了。

權益從來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只有不斷的鬥爭才能不斷獲得應有的權益(圖片來自網絡,如有疑問請聯繫處理)


山人觀風

首先,這強制離職,公司總得給個理由,這個需要你自己去問,最好取得書面和錄音證據。

同時,收集和整理有利於你個人的相關工作記錄和貢獻等。

最後,去勞動仲裁、法院維護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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