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省實施“路長制”警務機制改革成效顯著

今年1月19日,在充分調研和試點的基礎上,海南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範圍內實施“路長制”警務機制改革,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不斷健全完善“路長制”警務改革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全省各地公安機關成立了以公安局長為總路長,公安局黨委成員、分局領導、交警、治安和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擔任各級路長,民警擔任路管員的“金字塔”型組織架構,按照轄區劃分和管理需求,做到“一路一長、交通與治安一起抓”。

僅4個月時間就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全省共確定各級路長和路管員3646名,管理重點路段585條,通過整合交警、治安警、刑警、特警、旅遊警和社會聯防等資源,保持路面警力充足,做到處處見警燈、時時見警察,社會治安防控的覆蓋面明顯加大。

全省已設立286塊“路長制”公示牌,主動公開路長、路管員姓名、工作範圍、聯繫電話,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各級路長、路管員不間斷地在路上執勤,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安在行動、警察就在身邊、安全就在身邊,增強了警民血肉聯繫,進一步構建了和諧的警民關係。

“路長制”實施以來,全省道路交通和社會面治安防控相互融合、優勢互補,補齊了社會治安治理短板,對社會面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強大的威懾力,路面、街面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今年1至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同比下降25.18%、16.48%;路(街)面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比分別下降20.7%、7.6%。特別是今年春節期間,全省社會大局穩定,取得了近五年來春節安保工作的最好成效,全省110接到刑事類警情同比下降50%,治安類警情同比下降10.3%;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83.3%、62.5%;今年春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的車流量比往年增加了30%,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沒有發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據瞭解,“路長制”重點針對全省道路交通和治安突出問題,實行“一路一長”、分級管理、包乾負責,堅持職能重組、流程再造、資源整合,積極構建“一警多能、多警聯動、齊抓共管、快速反應”的新型警務機制,不斷提高路(街)面交通和治安管理服務水平。

各地公安機關屯警路面街面,提前備戰,提前預警路障和交通信息,動中處警,確保城市道路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處警,有效提升了突發事件的處置效率,一旦發生交通或者治安緊急事件,處置時間由過去的1至2小時縮短到最快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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