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人才進海南·海口在行動 公安戶政部門再推四項新舉措

百萬人才進海南·海口在行動 公安戶政部門再推四項新舉措

百萬人才進海南·海口在行動 公安戶政部門再推四項新舉措

百萬人才進海南·海口在行動 公安戶政部門再推四項新舉措

百萬人才進海南·海口在行動 公安戶政部門再推四項新舉措

為貫徹落實省委七屆四次全會“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海口公安強化責任擔當、積極主動作為,5月14至16日三天來已接受諮詢人才落戶政策3345人次,辦理人才落戶415人。5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再推四項新舉措,全力以赴開展人才落戶服務保障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簡化辦、馬上辦”。市公安局將十三項人才落戶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各分局辦證中心。各辦證中心設立人才落戶專崗,當場受理、當場錄入、當場審批、當場辦結。

二是承諾做到“一次辦、當天辦”。公安戶政部門通過海口市政府門戶網站、椰城市民雲、12345市民熱線和“椰城警民通”平臺把人才落戶的條件和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及時發佈,讓申請人“最多跑一趟”。對工作時間不能辦結的業務,延時服務、當天辦結。

三是積極推行“上門辦、集中辦”。針對總部經濟、工業園區等人才密集單位,公安戶政部門主動預約,登門服務,集中辦結。對行動不便等困難的人才,實行上門受理、送證上門。

四是特殊情況“預約辦、隨時辦”。開闢人才落戶“綠色通道”,針對有特殊需求和急需辦理的人才,各辦證中心推行提前預約,隨時開通辦證窗口、隨時辦理落戶。

附:海口十三項人才落戶對象及所需材料。

(一)在我市就業的2003 年起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

(二)在我市自主創業的2014 年以後(含2014 年)高校畢業生。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營業執照》。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

(三)年齡在55週歲以下,按我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四)年齡在55週歲以下,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學位證書。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五)年齡在55週歲以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技術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六)年齡在55週歲以下,上年度在我市工資性收入達到30 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 萬元以上的來我市就業的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上年度工資性收入證明資料及繳納個人所得稅憑證。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七)年齡在55週歲以下,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市所聘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於150 萬元、佔股不低於註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確認意見書。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八)年齡在55週歲以下,在我市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我省12 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併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於150 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確認意見書。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九)年齡在55週歲以下,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十)近3 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的人才,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的人才。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市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創新創業獎項證書或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法人登記證書或勞動合同。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

(十一)年齡在40週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市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法人登記證書或勞動合同。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十二)在我市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對本地產業發展起到一定引領作用的創新創業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市政府的確認意見書。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十三)在我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 年,且繼續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 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符合引進市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戶口簿、市政府的確認意見書、勞動合同。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的提交直系親屬的合法房產證明,在工作地落戶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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