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到期了怎麼辦?

紅色蘇維埃之九月

是這樣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最多是一年,如果在1年到期後,仍然沒有證據無法對犯罪嫌疑人移交起訴的,期限滿後,應當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和收到案件撤銷決定書後,案子就結案了,你自然就沒事了。

如果到期仍然沒有解除取保候審,你自己可以去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申請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

因為取保候審和逮捕一樣,都是強制措施,只是一個在外面一個在看守所裡面而已。其流程都是差不多,就是在期間內審查起訴,如果證據確實充分,會下達起訴,取保候審的人會回到看守所等待開庭。

取保候審的期限只有1年,1年後不起訴,一般就沒事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題目籠統,簡單分析一下。

取保候審期限為十二個月,說一年的是外行。

第一、公檢法辦案單位不會讓取保候審超期的,超期了輕則會收到違法糾錯通知書,重則構成犯罪。


第二、若在十二個月之內證據仍不足,達不到起訴條件,不能取保直訴,到期時辦案單位會辦理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案卷撤回在偵狀態。

第三、取保候審快到期時,辦案單位將捲起訴至檢察院,則原取保候審自動失效,由檢察院辦理新的取保候審,這個時候是不需要再解除原單位取保候審的。
第四、若取保候審期限快到,而且確實有犯罪事實,但客觀條件(身體等原因)不允許起訴的,可能會解除取保候審,變更為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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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亂彈

不好意思了,我對這個問題還真沒多去想過,關注過。試著回答一下下了。取保候審,從字面意思來講:那就是人犯事了,被公安給抓進局子裡了,但是,可能是證據不足,也可能是案件性質不是很大,易或是別的什麼因素,公安局容許家屬對其取保,等待後審。根據案件,公安機關也會對取保分別對待的,有讓其交一定保證金的,並要求其在此取保候審其間應遵守的不許出境等,也有的就是提醒他在取保候審其間,看其表現,等等,,,取保候審到期了,公安機關還未對爾提起訴訟,那,作為當事人,應該向公安機關提交一份申請,要求免除刑事責任的限制申請。那麼,公安機關也應該會酌情給與答覆的。,,,,


馨霞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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