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44歲女子爬25米高塔吊“自殺”討債,結果被拘留了

5月18日14時許,住太原市小店區的44歲女子因為經濟糾紛,在原平市前進東街運輸公司院內東側一正在施工工地爬塔吊“自殺”要挾還錢,結果被忻州警方行政就留。

忻州:44歲女子爬25米高塔吊“自殺”討債,結果被拘留了

女子爬塔吊橫臂25米自殺要債,見錢後下來

事件的經過是這樣的:違法嫌疑人席某梅因與劉某有經濟糾紛,來到位於原平市前進東街運輸公司院內東側一正在施工的單元樓前,爬到施工工地塔吊架頂端要挾劉某還錢。期間,席某梅聲稱如果看不到錢堅決不下塔吊,並情緒激動,走到了高達25米的期間,席某梅聲稱如果看不到錢堅決不下塔吊,並情緒激動,走到了高達25米的塔吊橫臂的最前端,揚言要跳下,情況非常危急。經過現場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工作人員長達近四小時的勸說,在最後交通部門從大局出發籌備好錢的情況下,席某梅才從塔吊上下來。的最前端,揚言要跳下,情況非常危急。經過現場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工作人員長達近四小時的勸說,在最後交通部門從大局出發籌備好錢的情況下,席某梅才從塔吊上下來。

這種極端方式不可取,沒有比生命更可貴

違法嫌疑人席某梅為了達到個人要錢的目的,採取極端方式,不僅動用和浪費了大量社會公共資源,而且引發近百人的圍觀,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目前,該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遇事切不可跟風采取極端方式,跳樓輕生不僅危害自身,還妨礙公共安全,危害公共秩序,公安部門將視情節輕重,對違法者予以罰款、拘留等治安處罰,涉嫌刑事犯罪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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