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婚姻習俗生育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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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婚姻习俗生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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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習俗:

主要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民主改革前,為防止財產分散,曾較為廣泛地存在過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等婚姻狀況。現也有些個案存在。西藏各地婚姻程序和禮俗也有所不同,但般情況有以下過程:第一步看是否合婚。如果有媒人介紹或自己找到對象時,先請活佛或資深喇嘛算命,看婚姻是否吉祥,男女雙方能否成家。如活佛認為算卦的結果如意,男女雙方才能進行第二步,即求婚。一般是男方或女方請親友和媒人帶一條哈達和各種禮品到對方家中正式求婚,若對方同意,就將禮物收下,並回贈一條哈達給來人。然後,選定吉祥日子,舉行訂婚儀式。此時,男方或女方向對方家贈送禮品和一筆禮金。所贈之錢,藏語稱為“吾仁”,意為奶費。爾後,簽訂婚約,大擺酒宴慶賀。最後,請活佛或喇嘛占卦,擇定最吉祥的日子迎娶。

新婚之後的三至六個月內,新娘或新郎須陪同配偶返回自己的老家住幾天。至此,整個婚禮結束。男到女家或女進男家,依雙方的意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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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習俗

藏族男孩生下來的第三天,女孩生下的第四天,親朋好友都會攜帶青稞酒、酥油等賀禮前來祝賀,並舉行清除晦氣的“旁色”儀式。旁色是吐蕃時期留下來的古老儀式。 孩子滿月之後,便要選擇黃道吉日舉行出門儀式。首先到寺廟朝佛,拉薩通常到大昭寺,祈求菩薩保佑新生兒長壽,在世上少受苦難。然後,再到親朋好友家串門,多選擇有福氣的人家,以期孩子將來也能建成幸福家庭。孩子第一次出門時,在其鼻尖上擦點鍋底灰,意思是嬰兒出門時不會被魔鬼發覺。

嬰兒出生後,父母請喇嘛為之行命名禮。喇嘛取名多源於佛經,多選“美”與“福”等字眼,如扎西彭措,“扎西”意為吉祥,“彭措”意為圓滿;晉美才仁,“晉美”意為無畏,“才仁”意為長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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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女子到十六七歲還要擇吉日舉行成人禮。這天,家長要請位生年屬相較好、父母雙全、有福氣的同齡女性,給姑娘梳兩條辮子,戴上“巴珠”頭飾,圍上“邦典”圍裙,然後由父母、親友及來賓句姑娘獻哈達表示祝賀。衛藏地區的幼女只梳一條辮子,成年後再改梳成兩條辮子,系“邦典”,表示到了成婚年齡。儀式結束後,姑娘在三四位親友陪同下,前往寺廟朝佛,回來後襬宴招待親友來賓。成人禮舉行之後,姑娘即可以參加男女之、司的社交活動,並可行婚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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