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地裡出“金佛”村民被騙10萬元

尋寶挖金佛,詐騙村民血汗錢10萬元

“這個兄弟,你幫我看一下這個地圖上標記的是現在這個地方嗎?”正是春耕時節,阿某在田地裡耕地,看見一個40餘歲的大叔拿著一個黃色地圖向他詢問。在得到阿某的確認後,李某給阿某說到:“你拿著這個東西,在地裡幫我找一個東西,找到了東西給你錢,找不到也給你1千元工錢。”阿某一聽,高興地拿著手機大小的東西在地裡找,隨著“滴”的一聲,李某興奮地說:“找到了,找到了”。阿某拿著起子在地裡挖了20釐米,挖到一個3釐米的“金佛”,事情發展到這裡,阿某對李某的話已深信不疑。

一個“金佛”,一個故事,便拉起了詐騙的序幕。“我爺爺是國民黨高官,當時退回臺灣的時候,將金佛埋在了這裡,現在價值連城,但是現在查的嚴,我帶不走,這樣金佛先放在你這裡,我回臺灣後,和我爺爺駕車將金佛帶回家,你不要告訴別人哦!”李某神秘地告訴阿某。

劉某離開新疆幾天後,多次給阿某打電話,以出車禍需要救治、美金兌換不方便、車壞了需要修車等等原因,先後四次問阿某要錢6.6萬元,阿某因“寶物在手”,且李某承諾事成後給阿某20萬元美金為酬勞,他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將錢打給了李某。當許久未能聯繫上李某時,阿某終於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更讓阿莫失望的是,等到他去金店鑑定後,得知所謂的“金佛”其實就是銅和鋅的合成物。

而此後,李某又以同樣的手段,在米東區詐騙張某3.4萬元。巡回法庭在鄉間普法惠民

“村民法律意識淡薄,且存有貪便宜的小心思,造成此類詐騙案件屢屢出現,我們通過讓村民們觀看現場開庭的方式,警示村民,深化法律意識,防止此類詐騙案件再次發生。”副院長劉己文說道。

5月24日上午,法警押解犯罪嫌疑人來到開庭地點———達坂城區東溝鄉人民政府,經過法庭調查、公訴人舉證、質證、辯護、合議庭合議等審判環節,一場組織嚴密、程序嚴謹、安保措施到位的刑事案件開庭,合議後,審判長現場宣佈審判結果。因李某親屬將詐騙款全部退還給被害人,被害人均出具諒解書,且李某認罪態度較好,最終判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

庭審活動結束後,審判長王紅泉現場以案釋法,就此類詐騙案件原因、實施手段進行了總結歸納,“把這樣典型,且具有教育意義的案件放在鄉鎮上開庭,對群眾進行普法教育,教育廣大群眾,一是不要妄圖不勞而獲,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情,萬萬不可貪圖小便宜,致富仍然需要通過勤勞的雙手,二是受到詐騙,要及時報案,通過公安機關抓獲罪犯,從而及時制止他的詐騙行為,三是村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學習用法律維護自

身合法權益。”

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達坂城區人民法院為了確保此次巡迴審判活動能夠順利進行,先後多次來到東溝鄉政府考察地點,落實安保措施,最終在區委的大力支持,東溝鄉政府、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此次庭審完滿完成。

有一位農民群眾觀看完庭審後深有感觸:“以前都是在電視上看到這樣的詐騙,沒想到就發生在我們村,就像王法官說的,不能貪圖小便宜呀,我們希望達坂城區法院多到基層、鄉村來開展巡迴審判活動,讓咱們這些文化程度低的農民知法懂法守法、而且也能懂得正確的用法”。他又笑笑說:“聽完庭審,我也明白了不能妄圖不勞而獲,致富仍然需要通過勤勞的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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