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這種錢千萬不要再借出去,否則真的要不回來了!

借了錢就該還,這是我們都明白的道理,欠錢不還那不就成為無賴了嗎?


可是,作為債主需要注意,不是所有借出去的錢到最後都能夠收回來,法院在調查時要看雙方之間的借貸關係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比如以下這種錢就千萬不要再借出去,否則到時候債主真的一分錢都收不回來!

律師提醒:這種錢千萬不要再借出去,否則真的要不回來了!

圖片來自網絡

2014年6月,小海從好朋友小方那裡借了2萬元,約定半年後歸還。

至於這筆錢用去做什麼,小海一直不肯說,只是說自己最近開銷比較大,需要這筆錢來救急。

等到半年後的還款期限,小海主動將2萬元的借款還給了小方。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可是僅僅過了3個月,小海又找到了小方,這次還是為了借錢。

律師提醒:這種錢千萬不要再借出去,否則真的要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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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海又找自己借錢,小方這次沒有再爽快答應,而是說考慮兩天。

小方從側面瞭解到小海一直找自己借錢的原因,那就是因為小海沉迷賭博,導致自己血本無歸,想借錢回本。

瞭解到這些情況後,小方找到了小海 ,表示自己可以借給他5萬元,但是如果小海贏了,除了還清5萬元的借款,自己還要抽成。

小海急需用錢,滿口答應了小方的要求,並且在借條上面寫了下來,這筆新的借款還是約定半年後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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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這種錢千萬不要再借出去,否則真的要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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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小海沒有如期歸還借款,小方在幾次索要無果的情況下,直接拿著借條去找法院把小海給告了。

小方原以為自己有借條在手,肯定能夠勝訴,馬上就能收回那筆5萬元的借款。

可是法院最後的判決結果卻出乎意料,小方敗訴了,他要不回這筆借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明知對方用於賭博而還借錢給對方形成的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相反,債主還會和欠債人一樣,因為參與賭博而受到調查。

律師提醒:哪些錢該借,哪些錢不該借,債主們心裡要有個數,不要到時候借款收不回來,自己反而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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