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起醫療糾紛case來談談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

以一起醫療糾紛case來談談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

不知道閱者有沒有看過作者的前一篇關於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文章——《抗菌藥物使用指南,“套路”知多少!》,仔細閱讀的話一定會對於抗菌藥物合理、安全使用的重要性印象深刻!

今次,再以一篇真實發生在作者身邊的抗菌藥物使用case來加以佐證,勸君謹記:抗菌藥物真是“雙刃劍”,用好了是臨床利劍,用不好是臨床夢魘!

這是一起真真實實地發生在我身邊的醫療糾紛case,現在想來仍舊曆歷在目。一名17歲半的孩子疑似罹患急性腸胃炎,在爸爸地陪同下到我院急診科就診。接診醫生年資尚淺,還是位輪轉醫生,對於抗菌藥物不是很熟悉,但“依樣畫葫蘆”的本領還是有的,於是乎一切參照指南進行:驗血→白細胞偏高→噁心、嘔吐→腹痛、腹瀉→急性腸胃炎的診斷應該八九不離十→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最為適宜,不是連38號文件上都寫明腸道感染、社區獲得性呼吸道感染、社區獲得性泌尿系統感染適宜使用“沙星”類抗菌藥物嗎!→於是乎,大筆一揮,左氧氟沙星注射液,200mg*2瓶,400mg(200ml),QD(一天一次,每次兩瓶),靜滴給藥!→藥物核對無誤,發藥!(藥房)→護士核對無誤,補液!(補液室)→好嘛,一起醫療糾紛case就這樣成立了!

爸爸在孩子的補液過程中始終在看藥品的說明書,當孩子補了大概30ml的時候,他發覺了問題,大聲呵斥,馬上提出了投訴,他認為:一則,藥物說明書上明確寫明該藥應為一天兩次,每次一瓶(200mg、100ml),而給我兒子一次補液兩瓶(400mg、200ml),單次劑量過大!二則,我兒子才17歲半,該藥是18歲以下孩子禁用的,超禁忌用藥了!

於是乎此事越鬧越大,越鬧越複雜,病人爸爸到處投訴,醫生的責任自不必說,而藥師沒有嚴格執行“四查十對”,護士也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都有相應的責任,“醫、藥、護”三條線都出現了問題,灰頭土臉!

我是作為藥劑科的負責人參與此次協調會的,內心頗為忐忑,其實我的參與的原因很簡單或者說很自私:我想憑藉自己的專業知識去說服孩子爸爸,讓我的藥劑師學生(配方藥師是我一手培養起來的學生)逃出生天,將責任降至最低。

自以為富有專業理論的一番話一下子捅了馬蜂窩,孩子爸爸爆發了:“誰告訴你沒有問題的,你到底是誰?是何居心?說明書上明明寫的是一天兩次,每次一瓶,為什麼給我兒子一次補液兩瓶?”爸爸的聲音是高八度的,臉漲得通紅,手指幾乎已經指到我鼻子上了。能去參加協調會,是一定會做些準備的,此時我很鎮定,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可樂必妥針”(進口的左氧氟沙星注射液,1瓶劑量500mg)的說明書,說到:“家屬,請不要激動,請看下這個藥物的說明書,同樣是左氧氟沙星注射液,500mg一瓶,一天一瓶給藥,沒有問題,那國產的左氧氟沙星,一天400mg給藥,會有什麼問題呢?”(這個解釋有些牽強,但確也說得過去!)

爸爸愣住了,聲音一下子輕了很多,低頭仔細看了下可樂必妥針的說明書,確實,用法用量上寫明:一天一次,每次500mg……“宜將餘勇追窮寇”,繼續給他解釋超禁忌用藥的事情:“家屬,這是一些參考文獻,您可以仔細看看,其實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在之前是兒童慎用的品種,之後只是因為國家加強了對於該類藥品的管理,才要求所有廠家修改了藥品說明書,列為18歲以下兒童禁用的了!”(近乎投機取巧的說法,不是為了自己的學生,真不該說這番話,現在想來都會臉紅!)

我遞過去了複印材料,接著說:“這次的事情確實我院在診療上是有問題的,但只誤用了30ml,用量並不很大。該藥兒童禁用的原因是由於會影響到孩子的關節軟骨發育,進而影響到兒童的發育和成長,您兒子17歲半,身高已經達到1米80以上,比我還高,應該不存在影響他發育的問題吧!且事情發生後,我們及時做了補救措施,用0.9%生理鹽水500ml做了快速靜脈滴注,加速藥物代謝,30ml的用量不存在藥物蓄積的問題,所以以我的藥學專業性做個保證,這件事上我們是有差錯的,但對您孩子的影響微乎其微!”斬釘截鐵的一番話使得爸爸一時無聲,默默地拿著說明書和參考文獻離開了,協調會至此結束,但事情並未完結。

這件事情之後,我暗自慶幸,但又深感僥倖和自責。我是用了“強詞奪理”的言辭和“牽強附會”的理論做了解釋,僥倖成功,但其實這件case從醫到藥到護,確實失職嚴重,病人很通情達理,事件也似乎告一段落,但教訓仍舊深遠——當事醫生、藥師、護士必定會受到一定的懲罰,短時間內會非常謹慎自己醫療行為的規範性,至少會很關注患者的年齡,但之後就一定不會重蹈覆轍,犯類似的低級錯誤了嗎?……我院有這麼多的醫生、藥師、護士,能保證他們的醫療行為,比如抗菌藥物的開具、使用時就不犯低級錯誤嗎?不一定吧!要知道人是容易犯錯的,尤其是容易犯低級錯誤!

心動不如行動,化被動為主動才是當務之急。在我的提議下,計算機中心馬上給HIS系統打了補丁,以後的醫生診療界面上但凡開具到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計算機系統會主動地去判一下患者的年齡,一旦低於18歲,則系統自動彈出“防火牆”,警示“18歲以下兒童禁用喹諾酮類抗菌藥物”,並結束診療,這樣就會徹底地將低級錯誤扼殺在搖籃裡了。至此,此類事件再也沒有在我院發生過,真是所謂“信息化手段管控抗菌藥物合理、安全使用”的典型案例。

這就是一出善意的“強詞奪理”式的醫療糾紛case,引發“亡羊補牢”的抗菌藥物信息化管控措施。結果是圓滿的,病人頗為講理、臨床牢記教訓、管理獲得提升、差錯即被杜絕。

抗菌藥物的合理、安全使用,永遠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但只要用心、用腦、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去管控,相信骨感的現實是會慢慢地發生變化的,即安全用藥的目標會離我們越來越近——謹記臨床箴言:質量誠可貴,安全是首要,人文最重要,醫患和諧笑!

以一起醫療糾紛case來談談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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