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拆遷中要高補償的底氣來自哪裡?

在關於強拆糾紛(衝突)事件相關調查公告裡,我們常常會看到“釘子戶”的身影出沒在字裡行間。簡單點說就是,某些拆遷項目之所以會發生強拆、爆發衝突,總是因為有那麼幾戶被拆遷人遲遲不肯簽字搬遷,導致其他已簽字搬遷的被拆遷人得不到妥善安置,一時間民怨沸騰,拆遷方多方受壓,終於鑄成場場鬧劇甚至悲劇。

如此看來,很多強拆悲劇最終竟是因為被拆遷人之間的不同意見產生的。確實,在實踐中,被拆遷人之間因為籤不簽字、搬不搬走、補多補少而起爭執並不算是什麼新鮮事,京尚拆遷律師也接待過不少因為自己“得到的拆遷補償遠低於鄰居”而心生疑竇的被拆遷人。

拆遷當頭,被拆遷人之間到底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戰友關係,還是爭奪拆遷款“大蛋糕”的競爭關係?被拆遷人和拆遷方之間究竟是友好協商談判的合作關係,還是針尖對麥芒的敵對關係?

為什麼別人都簽字搬遷了,就你不肯妥協?為什麼別人不用這麼費力掙扎,得到的拆遷補償都比你的高比你的看起來要合理?如果鄰居都簽字了,你是不是也該放下自己的固執隨大流簽字搬遷?

這一個個讓被拆遷人心存疑惑的問題,歸根到底都是圍繞著“拆遷款”三個字產生的。

誠然,京尚拆遷律師一直深信,在全國各地每天都在不斷髮生、進行的諸多徵收拆遷項目中,總會有良心尚存的合格徵收(拆遷)方,能夠在合法的基本前提下依法定程序給予被拆遷人合理的補償安置,這也是進一步加深徵收的合法化和規範化的希望和追求目標,但實踐中存在違法違規之處的徵收拆遷項目也是我們無迴避也不該回避的事實。

當拆遷補償明顯過低或不合理時,有被拆遷人選擇息事寧人,用犧牲一部分應得補償的代價去換取平靜的生活,京尚拆遷律師認為大家都應該尊重做出這樣選擇的被拆遷人。

但假如有被拆遷人不願意吃悶虧,想要為自己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發生吶喊,京尚拆遷律師認為,他們也不該為此代替給出不公平、不合理補償的拆遷方,承擔其他被拆遷人的憤怒。

京尚拆遷律師今天想和大家探討的,就是“被拆遷人要高補償的底氣究竟來自哪裡”這個話題。

請問拆遷中要高補償的底氣來自哪裡?

“被徵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一直是徵地拆遷的最基本要求和不可逾越的底線。不管是出於改善居民原有生活居住水平目的而發生的改造拆遷,還是出於公共利益需要而進行的徵收拆遷,都不能違背讓被徵收人“住得更好、過得更好”這一基本原則。

一場拆遷,全家生活水平直線降低,居住安定都得不到保障,這不是徵收拆遷中應該出現的景象。假如被拆遷人明知接受現有的拆遷補償安置條件會出現這樣的後果,那就有權利也有理由拒絕簽字搬遷,不該因為鄰居的非議而犧牲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又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也就是說,徵收補償按照什麼標準給,不是僅僅看徵收方想怎麼補,而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約束的。被拆遷人的房子明明價值百萬,但徵收補償只給十萬,這既不可能滿足被拆遷人的合理訴求,也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假如拆遷方給出的補償價格就是這樣明顯偏低、明顯不合理,被拆遷人就有權拒絕接受、拒絕按照這樣的條件籤協議搬遷。

合法的房屋土地徵收具有強制性,並不是被拆遷人不想被徵收就可以拒絕的。但是這不意味著政府徵收一定合法,更不意味著被拆遷人必須接受政府給出的“一口價”,不能主張自己的意見和訴求。

被拆遷人如果覺得拆遷項目本身違法,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主張,假如拆遷項目真的存在違法之處,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判決和處理。

被拆遷人如果覺得補償安置條件不合理,可以向政府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通過協商談判的方式要求對方依法合理提高補償標準;無法單純通過協商方式實現維權目的的,還可以結合投訴舉報、複議、訴訟等多種法律方式進行有效維權,建立與拆遷方談判對話的多重平臺,有效提高維權的效率和成功率。

有首不那麼應此情此景的歌裡唱:“等了多久,忍過青春,卻憎恨別人奮不顧身”。人生和拆遷維權其實都充滿了這樣的情節。害怕承受不起失敗的打擊,害怕無法承擔可能的成本和損失,於是選擇了得過且過。但卻又看不慣別人咬牙拼盡全力的姿態,忍不住嘲笑、譏諷別人,又豔羨那些不甘平庸的人真的躍過了龍門。

當你真的下定決心開頭的時候,很多事其實真的沒有那麼困難。千萬不要只見拆遷維權過程中做了錯誤示範的那些人的失敗經歷,於是誤以為成功只是不可實現的假說。

最後,京尚拆遷律師想對被拆遷人說的是,既然有那麼多被拆遷人曾經過不懈努力、通過法律途徑取得了維權成功,你就該知道,自己要做的是努力找到那條正確的依法維權之路,而不是一味抱怨拆遷“沒有天理、沒有王法”。

如果抱怨有用的話,京尚拆遷律師不介意多聽聽被拆遷人訴冤訴苦。但回到現實,京尚拆遷律師還是希望大家能夠保持理性,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花在依法維權上。

請問拆遷中要高補償的底氣來自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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