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豐科技董事李衛東誤操作買入股票 收深交所監管函

深交所公佈關於對北京浩豐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豐科技”)董事李衛東的監管函。

深交所表示,李衛東作為 “浩豐科技”董事,於 2018 年 4 月 5 日披露減持計劃,擬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六個月內減持浩豐科技股份 4722798 股,佔公司總股本 1.28%。

然而,2018 年 5 月 2 日,李衛東賣出浩豐科技股票 165000 股,5 月 3 日因誤操作買入浩豐科技股票 30000 股,又賣出浩豐科技股票 1820000 股,構成《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深交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1.4 條、第 3.1.12 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3.8.16 條的規定。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此類違規行為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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