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能不能擅自更改我的承包土地?

專業噴碼機

我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內,村委會不能擅自變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調整農民手中土地,不能強迫農民流轉土地,徵用、徵收農民土地,必須給予一定補償。承包耕地時限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為30年,在這30年內,做為發包方的村委會,不能干預農民自主生產經營,不能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不能收回農民承包土地,重新調整分配發包。十九大上,習總書記說過,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因此,村委會無權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從描述上看,村委會是想把村集體土地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搞適度規模種植,搞現代農業生產,這是個好事,但要與農民平等協商,必須尊重農民意願,不能非法侵害農民利益!本著自願原則,達成共識,然後簽訂流轉土地協議,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採取行政命令、行政強制、強迫手段。


一家一戶農業生產經營模式,很難抵禦市場風險,更不具備市場競爭力,小規模種植更是無利可圖,農業產業化、規模化、機械化、智能化、市場化、企業化是未來農業發展趨勢。村委會流轉土地,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人數同意,對不願流轉土地農民,可以暫時不簽訂流轉協議,搞土地置換,也要經過當事農民同意,不能強制置換!

如果對村委會流轉土地存在異議,可以去縣鄉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將村委會告上法庭!

不過,土地流轉不會剝奪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流轉協議到期後,農民還可以收回來,自己耕種。土地流轉給他人種植,每年在家收土地流轉租金,現在土地流轉租金每畝600元/年。


長江老農

不可以擅自更改。

我國的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在承包期內受法律保護。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擅自收回、調整承包地。如果你家取得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又巳經過確權,那麼,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利受法律保護,未經你自己的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是無權私自更改,更無權剝奪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特別是我國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第一輪土地承包時的土地承包主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依據政策規定仍然享有承包主體資格。

如果村委會擅自更改你的承包土地,應承擔過錯責任,其行為依法應予糾正。你可以的鄉鎮人民政府投訴,要求調解解決。也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葉公來幫忙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根據你的描述情況來看,村委會是沒有權利收益你的土地的。國家徵收個人土地的標準,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強制徵收。為了保障農民的權益以及長遠生計,確保農業基礎不被動搖,土地的徵收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綜上來看,你我有權保留自己土地的權利。 今年農村很多土地出現了荒廢,很多村集體把這部分進行整合,統一出租承包給個體,一是為了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二是可以為村民創造點額外收益,現在農村很多人都是以外出打工為主要經濟來源。導致很多土地無人耕種,出現了大片的荒廢,我個人覺得這種承包形式還是不錯的,可以給那些不願意種地的創造一定的收益。


對於題主的情況超農不太瞭解,我法判斷事情的對與錯,可以肯定的告訴你,無論村委會做出何種決定都必須得到土地擁有者的同意,不然任何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超農小助手

村委會只是一個基層機構,有權利為農民調解生活中的糾分和矛盾,帶領村民致富和完善公共設施,根本沒有權利改變你的承包地,因為土地是國有資產,國家給你了發了土地確權證,就意味著土地的產權是你的,耕種自由也是你的權利,相應的也要承擔國家的一切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能改變你的承包地。

如果是村裡搞公共設施,或其它項目臨時租用了你的土地,這也是完全可以的,要和你協商妥當後方可有效,但必須雙方寫下一份合同,同時每年要按時交清租金,還要賠償當季作物的損失,這是無可非議的。如果村委會沒有和你協商,直接非法佔用,這是違法的,只要你有土地確權證,就可以起訴村委會。


天下三農

不能,更改承包地必需本人同意才可以。看到馬路上沒有拆遷的房子沒?如果國家沒有政策隨意拆遷,多少丁子戶也擋不住拆遷,為什麼他們在馬路中央就敢不拆呢?這說明現在和過去不太一樣了,能夠當家做主了。

所以,承包土地也是一樣的,承包權在你手裡,你不想轉別人沒辦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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