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5月16日,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龚稼立、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推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为第一届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会议强调

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意义,成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既是推动法官、检察官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

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防止司法独立错误倾向,从中国国情和司法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要准确把握惩戒委员会的职责界限,惩戒委员会是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的专业评定确认机构,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法官、检察官是否违反审判、检察职责进行审查认定并出具意见,不直接作出处理决定,也不直接受理举报投诉。各位委员要珍惜组织的信任和社会的期许,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遵守惩戒委员会章程,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发表惩戒意见,做到勤勉尽职,不负重托,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是全新的制度设计,要在中央和省里确定的制度框架内,积极发挥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惩戒制度机制,按照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探索形成一套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戒制度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会上,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岸明就惩戒委员会筹建情况作了说明,并宣读惩戒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届惩戒委员会的19位委员是经过多个部门共同磋商、反复斟酌、严格按程序推选确定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较强的专业性和很高的权威性。

专门委员7名

由省人大常委会、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专家委员4名

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担任

法官、检察官代表委员各4名

从全省法院、检察院选择资深法官、检察官担任

委员名单

一、专门委员

罗 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岸明 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

李在寅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委员

梁少芬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钟健平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陈 武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陈 建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二、专家委员

朱义坤 广东省政协常委、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董 皞 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大学特聘教授

肖胜方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邢益强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法官、检察官代表委员

(一)法官代表委员

黄建屏 省法院审委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王海清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菊花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 密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二)检察官代表委员

朱 华 省检察院检委会副厅级专职委员、检委办主任

曾伊山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东 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彪 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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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最多连任2届。

成立大会结束后,罗娟主持召开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和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并研究近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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