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共享單車新政:需上牌照買保險

針對共享單車帶來的諸多爭議,南京於2018年1月4日出臺了管理新措施。據瞭解,目前在南京投放共享單車的企業,已從最高峰的13家減少到目前的3家,單車數量也從45萬輛減少至31.7萬輛(不含公共自行車6.2萬輛),規模擴張階段已經告一段落,從量的競爭轉入到質量和服務的競爭的新階段。

1月4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開“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例行新聞發佈會,宣佈自1月15日起,將聯合開展治理整頓共享單車行動,清拖無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及亂停放車輛。對被清拖的無牌車輛和亂停亂放車輛,聯合交管部門指導各區按照相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對於騎行無牌無證共享單車的市民,交管部門將以勸導為主,扣留車輛。騎車人不予配合的,將對車主進行處理。針對共享單車的管理問題,根據議事規則,南京明確由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和市交通運輸局三家單位聯合管理,最終的目的是讓共享單車更好規範服務城市。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林愷慶表示,一是繼續落實車輛備案登記管理;二是做好非機動車停放點施劃工作;三是加大禁停區、重點區域停車秩序管理;四是加強對車輛停放管理的監管評價;五是實施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專項整治。

根據主管部門制定的互聯網自行車企業經營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城管系統將對各企業的車輛停放管理每月進行一次考核,重點檢查各單車企業在停車管理、車輛調度投放、問題整改方面情況,並對情況及時公佈,增強各企業自律意識。

到目前為止,OFO、摩拜、哈羅是在南京符合上牌條件的單車企業,各自分別擁有16萬、11.5萬、4.2萬車輛,合計31.7萬輛。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處教導員歐陽菁表示,截止2017年12月底,已為符合上牌條件的OFO、摩拜、哈羅3家企業完成全部31.7萬張(不含公共自行車6.2 萬輛) 車牌發放和張貼、信息錄入等相關培訓工作。據悉,南京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城市的單車情況進行評估,如果最高峰時期的45萬輛可以滿足市場需要,就不再投入單車;如果還不能滿足需求,會擇優選擇信用好的企業進行投放。

此外,根據要求,共享單車企業必須到交管部門進行註冊,每一輛單車都必須購買意外保險和第三責任險,盡最大力度對騎行過程中發生的意外和事故進行保障。

另據報道,從1月15日開始,南京將開展治理整頓行動,清拖無牌和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並將在1月底發佈首份共享單車服務評價結果,完成中心城區共享單車的運力評估。

自2017年1月共享單車進入南京以來,最高峰時期有經營企業13家,車輛約45萬輛。目前,南京符合上牌條件的單車企業為3家,分別是ofo、摩拜和哈羅,3家企業合計有31.7萬輛共享單車。截至去年12月底,南京市交管局車管部門為這3家企業完成全部31.7萬張(不含公共自行車6.2萬輛)車牌的發放,以及張貼、信息錄入等相關培訓工作;同時,交管部門還自主研發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識別二維碼,執勤民警可通過掃描二維碼方式,查詢到車輛單位名稱、主要負責人、聯繫方式、違法情況等信息。

2018年1月15日起,交管部門將持續開展整治行動,對未依法登記而上路行駛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對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騎行人拒絕繳納罰款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對前期已經查扣的共享單車,通知企業前來處理;對無上牌資質的企業,責令其不得在南京市場投放共享單車。

從最高峰的45萬輛,到現在的31.7萬輛,南京究竟需要多少輛共享單車,可以滿足市民日常出行需求,又符合城市空間承載能力?會上,南京市交通運輸局表示,根據國家《指導意見》要求,交通部門會同市城管和交管等部門委託第三方機構制訂了《南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評價指標》,從經營管理、部門評價、社會評價三個方面,綜合評價一段時間內企業的經營服務狀況,目前評價指標已發佈實施,正在會同市城市治理委員會、市公交乘客委員會等社會組織開展評價工作,計劃於2018年1月底發佈首份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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