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交警嚴查!

即日起!交警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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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發佈了一條權威信息:《公安部:集中開展酒駕醉駕毒駕夜查統一行動》▼▼▼

針對近期酒駕醉駕肇事交通事故多發,且入夏後群眾消暑納涼、聚餐娛樂活動增多,特別是即將到來的世界盃足球賽期間球迷飲酒觀賽、慶祝活動密集,夜間酒後駕駛違法風險突出等情況,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集中開展酒駕醉駕毒駕夜查統一行動,要求各地加大警力投入,加強路檢路查,嚴管嚴查嚴治酒駕醉駕毒駕等突出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突出整治重點,以城市特別是城鄉結合部、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以及涉酒涉毒事故易發多發點段為重點區域,以夜間特別是上合組織青島峰會、世界盃足球賽期間為重點時段,實行“3+N”整治,集中查處酒駕醉駕毒駕等突出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要嚴管嚴查嚴治,加大警力投入,城鄉統籌、高地聯動、警隊聯勤,織嚴織密整治網絡,做到城市、縣鄉、高速整治同開展、全覆蓋、無盲區。組織執法機動隊,將警力向郊區、鄉鎮延伸,機動靈活開展整治。按照“重嫌必檢”原則,對酒駕醉駕嫌疑人同步進行毒駕篩查。

要精準查緝布控,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加強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分析研判,掌握本地酒駕醉駕毒駕人員出行時間、路線等規律,及時、高效、精準布控查緝。

要實施聯動懲戒,對查處的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公開公示,並推送“信用中國”網,實施聯合懲戒。

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配齊配強執勤執法裝備,規範設置執法檢查站點,科學實施檢查,做好安全防護,避免造成交通擁堵,嚴防發生民警輔警傷亡事故。對妨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規範、快速處置,嚴厲打擊。在執法過程中積極開展法治教育,接受社會監督。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酒駕醉駕毒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做到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對上面發佈的權威信息,

有很多人問:什麼時候查?

答:不知道!反正任何時間都可能被抓!

1

晚上9時30分,民警在江岸區塔子湖東路,例行檢查時攔下一輛白色本田轎車,30多歲的駕駛員王某吹氣檢測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為200毫克/100毫升,遠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駕標準。王某隨即被控制,連夜送至武漢市醉酒駕駛案件辦理中心。次日早上的血檢報告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60毫克/100毫升,構成醉駕,被行政拘留。

還有人問:在哪兒查?

答:還是不知道!反正任何地點都可能被抓!

2

駕駛人宋某前幾天剛買了這輛新車,當天在家沒事,到朋友家玩,晚上吃飯喝了兩瓶啤酒,感覺自己頭腦清醒,開車沒事,於是就僥倖上路返程。

5月17日晚8時,武漢市洪山區交通大隊快騎機動隊在南湖大道書城路路口設卡整治,發現一輛藍色無牌斯巴魯SUV由北向南行駛,駕駛員宋某見到前方有交警設卡檢查,急忙將車停下,迅速讓坐在副座駕位上的妻子換到自己的位置,本以為自己的“小聰明”能矇混過關,被交警陳紅磊識破,並用執法記錄儀錄像,及時上前詢問。

隨後交警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宋某進行測試,其體內酒精乙醇含量為83mg/100ml,屬於涉嫌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

即日起!交警严查!

所以,莫心存僥倖,也莫心存幻想……

注意這些行為都是酒駕:

誤區一:酒量大,喝一點不會影響

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達標。

誤區二:酒後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併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於駕駛行為中。酒後行駛車速再慢,駕駛員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發生事故,要以危險駕駛罪懲處。

誤區三:小區院內酒駕沒事

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酒後駕駛,也要按相關法規條例處理。

誤區四:酒後騎摩托車不屬於酒駕

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後駕駛摩托車一樣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五:搭乘酒駕車輛出事不用擔責?

有人認為: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酒駕司機負全責,同乘人員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酒駕人員及時勸阻,也不要搭乘酒駕車輛。

誤區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屬於酒駕?

酒駕不以酒後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還是會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

誤區七:酒後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

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檢測儀檢測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是口腔,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沖淡。

即日起!交警严查!

風裡雨裡,各大路口等你!

即日起!交警严查!

出品/十堰廣播電視臺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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