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發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殘忍?我來告訴你!

武則天發明的“骨醉之刑”,極其殘忍,和著名的“人彘”刑罰不相上下。

武則天發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殘忍?我來告訴你!

話說武則天當上皇后之後,馬上就對自己的敵人進行血腥的清算。曾經的王皇后和蕭淑妃被直接打入了冷宮。

武則天聽說皇上不忍心他們兩人受罰,準備另行處置。於是心生怒火,直接讓人來到冷宮,把王皇后和蕭淑妃抓出來打了100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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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王皇后和蕭淑妃的手腳也被砍了去。痛苦不堪的兩人又被放進了裝了酒的大酒缸裡泡著,讓她們兩人骨頭都泡醉了。

可憐的王皇后和蕭淑妃就這麼泡在酒缸裡,折磨了幾天才死。

不得不說,能想出這樣的刑罰來,是有多麼的狠毒,多麼的痛恨這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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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較漢朝的呂太后,把戚夫人手腳砍掉,挖出眼睛,做成的“人彘”。武則天的這個“骨醉之刑”,也差不到哪裡去。

可見,有時候人心狠起來,絕對能發明出令人膽寒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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