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賞金獵人” “老賴”無處躲藏

有了“赏金猎人” “老赖”无处躲藏

面對藏匿、失聯的被執行人,他們目光稅利、行動敏捷,能及時發現執行財產線索,幫助法院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被執行人……

近日,在“賞金獵人”的幫助下,興慶區法院執行法官及時收到了被執行人劉某、張某名下的財產線索,據此法官遠赴天津河北兩地順利將車輛扣回,使得案件有了較大進展。

有了“赏金猎人” “老赖”无处躲藏
有了“赏金猎人” “老赖”无处躲藏

劉某、張某曾分別以自己名下的車輛大眾途銳和豐田霸道為抵押,與寧夏銀行某支行簽訂金融借款合同,後二人逾期,該支行以生效判決向興慶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並申請查封了二人名下這兩輛轎車。

後來該支行得知,兩輛車被劉某與張某低價轉讓,車輛便一直在外地下落不明,無從查找。後作為申請執行人的該支行通過發佈懸賞的方式,廣泛徵集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財產線索。

懸賞發佈不久後,很快便有了兩輛車的線索,分別在天津和河北。該支行隨即將線索提供給興慶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赴津冀兩地,經過幾天的辛苦奔波,終於將車輛扣回。

有了“赏金猎人” “老赖”无处躲藏有了“赏金猎人” “老赖”无处躲藏

公務懸賞和民間懸賞,都屬於合法有效的查找被執行人形式。在法院的執行程序中,“賞金獵人”是指為懸賞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通過懸賞執行形成全社會的執行合力,為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新的查人找物的路徑和方式,有利於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對被執行人的“圍剿”效果,提升執行效率,節約審判資源,大大縮小“老賴”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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