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過好日子很簡單,先把婚離了

“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間事矣。……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永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這段話是徐志摩當初寫給前妻的分手信,面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妻子,徐志摩感覺到沒有愛情的婚姻實在沒有存在的意義,面對社會的輿論跟各方面的壓力,他毅然選擇離婚。

在那樣一個年代,徐志摩的情感歷程在社會上收到猛烈的抨擊,但是仔細想想,婚姻的本質,其實就應該這麼簡單不是嗎?

想過好日子很簡單,先把婚離了

村裡有對夫妻,現年都已經有六十歲了吧。兩人年輕時候因為媒妁之言結合,從剛開始的吵鬧但苟且生活,到後來的水火不容。按理說日子過成這樣,真的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可是這兩人,明明是夫妻,卻一人住一個屋,自己吃自己的飯,話也不說一句,說是陌生人吧,卻又硬是不離婚,就這樣蹉跎了美好的歲月,熬到了六十古稀。

都說現在的年輕人把婚姻不當回事,動不動就離婚,在我看來,是思想觀念發生變化,不是不負責任,而是對自己的人生更加負責。人生不長,在有限的生命裡,何苦為了一份沒有愛的婚姻蹉跎歲月。

想過好日子很簡單,先把婚離了

就像我的一個朋友小Z,第一次結婚是閃婚,衝動之下結了婚,但是很快她就發現對方的花心本性,到處沾花惹草。在小Z發現之後又低聲下氣的認錯請求原諒,並且發誓悔過。

小Z是個乾脆利落的女孩子,直截了當,我原諒你,但是我們離婚。道不同不相為謀,我們三觀不同,我也不相信你能夠真的悔過,時間長了,勢必水火不容,而我也不願意為了一段貌合神離的婚姻委屈自己,最終變成自己最討厭的那種怨婦,自怨自艾的過一輩子。

想過好日子很簡單,先把婚離了

有多少夫妻,在已經沒有愛和溫度的婚姻裡痛苦掙扎,卻又不願離開,互相傷害,互相折磨,痛苦一輩子,到頭來又在感嘆命運不公,怨天尤人。

其實,你的人生本可以過成另外一番光景的,你的那一段糟糕的婚姻就是你人生中的霧霾,走出來,你就會發現,外面豔陽高照,別有洞天。

想過好日子很簡單,先把婚離了

有的人苦苦抓著不放,是害怕以後遇不到更好的,其實,已經這麼糟糕了,還怕什麼呢?離開那個錯的,你才有機會邂逅那個對的啊!

就像徐志摩說的,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所以,該離婚的時候,就大膽的離吧!誰也不能左右你的人生,你的幸福應該你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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