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

什麼叫“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其精髓就是“依法治國”,其出路便是“兩面三刀”,其結果是算計、利害、防範!!!

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

何為“兩面”:韓非稱為“兩柄”。韓非說,英明的君王靠什麼來引導和控制臣民?無非兩種手段。一個叫“刑”,一個叫“德”。殺戮謂之“刑”,慶賞謂之“德”。也就是“獎”與“懲”、“賞”與“罰”,全是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與道德無關。如果君王沒有運用好、掌控好、謀劃好“獎”與“懲”、“賞”與“罰”這兩面,那將是害人利己、害君利臣、害國利家。《韓非子 內儲說上》說,有一次,魏惠王問一個名叫卜皮的人:據先生所知,寡人的名聲怎麼樣?卜皮說:臣聽說大王是一個慈惠的人。魏惠王聽後十分高興,洋洋得意的問:寡人慈惠到什麼地步呢?卜皮說:快到亡國的地步。魏惠王大吃一驚,說慈惠不是行善嗎?怎麼會亡國?卜皮說,慈則不忍,惠則好施。結果是應該殺的不殺,不該賞的亂賞。“有過不罪,無功受賞”,這樣的國家豈有不亡?顯然,在韓非看來,魏惠王的問題,就在於沒有用好獎懲、賞罰“二柄”。又如宋國的大夫子罕對宋桓公說,咱們治國的手段,無外乎是威逼利誘,問題是大家全喜歡獎賞賜予,憎惡殺戮懲罰。要不這麼著,討好人的事,君上去做,得罪人的事,臣下去幹。宋桓公覺得子罕這人夠意思,欣然同意。最後是害怕懲罰的人都歸順了子罕,子罕只用一年功夫就把宋桓公幹掉了。為什麼?原因特簡單,和臣下共掌權威,分享二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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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三刀”:那就是“勢、術、法”。“勢”,便是權力威勢。這個東西很重要。飛龍和騰蛇為什麼高高在上?唯獨因為他們會騰雲駕霧。一旦雲開霧散,掉到地上,與蚯蚓、螞蟻也沒什麼兩樣。同樣,人君為啥一諾千金、前呼後擁、令行禁止?就因為它們有權有勢。“術”,卻是政治謀略。《韓非子》一書中,有關政治謀略方面的案例俯首皆是。在《內儲說下》這章中。韓非講了一個晉文公時期的故事。故事說, 一次膳食官端上來的烤肉,有頭髮纏繞在上面。晉文公勃然大怒,把廚師叫來責問道:你想噎死寡人嗎?廚師跪在地上,磕著頭說,小人該死,其死罪有三。第一,小人把刀磨得鋒利,卻只切得開肉,切不斷頭髮;第二,小人用細鐵釺穿肉,卻只看見了肉,沒看見頭髮;第三,小人把肉放火上烤,卻只烤熟了肉,沒燒掉頭髮。小人真是罪該萬死!!!晉文公一聽,立馬知道有人陷害廚師。下令調查,終究真相大白。所以韓非總結說,一個案子發生以後,一定需考察與此案有關的人和事,琢磨他們的利和害。倘若是禍害國家的,就看對誰有利,假若是貽害臣民的,就看與誰有仇。多麼犀利的思維,多麼獨特的見解,多麼縝密的推理,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丁點也不為過!!!“法”,正是嚴刑峻法。法家所謂的“法”,是指一些規章、制度、條例、刑律、政令、文件等等。今天所言的“法”,指的是純粹的“法律”。兩個概念,天淵之別。法家的“法”是由官方制定的標杆。這個標杆,獨獨用來決定賞罰的。獎賞誰?謹守法令的人。懲罰誰?觸犯禁令的人。誰該守法?誰會犯法?人民。因此,這根標杆,雖然由官方制定,卻務必牢牢立在百姓心中。立在那裡幹什麼?讓他們知道好歹,明白規矩,曉得厲害。所以說,法家的“法”,說通透點有三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一是要有明文規定,不能隨意亂說;二是要由官方制定,不搞人民民主;三是要讓人民知道,不可藏著掖著。

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

由此可見,術與法,無非是統治的兩手,一個軟,一個硬,一個陰,一個陽,一個暗,一個明。暗的軟控制是權謀,明的硬控制是刑罰。權謀主要用來對付臣下,刑罰主要用來對付人民。君主無術,必受制於人;民眾無法,必犯上作亂。不過君主能夠用術用法,還因為他有權有勢,否則“術”再高,“法”再嚴,也是無水之源、無本之木、無米之炊。勢立威、術馭臣、法治民,他們完全是人君手中的指揮刀,至於這把刀怎麼發揮最大效能,全靠兩面的支撐了,君王用得如魚得水,那國家就風調雨順,否則,那定是國將不國!!!

從“法家思想”的“兩面三刀”不難看出:

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

首先,法家思想有君王無臣民。1、“法家思想”朝廷大臣不喜歡,因為君王一旦實行術,那些大臣不能擅權,那些近臣不可專權;2、人民群眾不喜歡,因為政府一旦實行法,那些遊民就得去種地,那些遊俠就得去打仗。其結果是什麼呢?臣下與人民都把法家及法術看做自己的頭號敵人。這就很有些意思了,我們知道,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政權,無論實行何種政策,總要有利於某些人。不利於官,則利於民。然法家的主張,既不利於官,又不利於人,只利於君王而已。比如韓非,就明確宣佈自己的主張是“帝王之術”。他的著作,也幾乎通篇都是在為君王出謀劃策,告訴他們要注意什麼?防備什麼?在意什麼?怎樣才能保證自己的視聽不被蒙弊,權利不被分享,威勢不被削弱。在這些方面,韓非想得很多、很細、很周。而且只為君王著想,不替他人考慮。韓非說,天底下最重要的,只有四樣東西,那就是君王的身體、地位、威望和權勢。為此,韓非將儒生、俠士、食客、縱橫家和工商業者視為危害社會的五種人,主張將其統統消滅,只留下農民和戰士。為什麼呢?因為前者對國家有害,後者對君王有用。韓非甚至還告誡君王,千萬不要親愛臣下、姬妾、兄弟。因為“愛臣太親,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其主;主妾無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君王的臣下、姬妾、兄弟,同屬統治階級,韓非尚且認為愛她不得,有遑論被統治階級呢?顯然,在韓非的心目中,只有君王,沒有別人。在他的理想社會,也只容得下兩種人:高高在上的君王,以及供君王奴役驅使的農民和戰士;

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

其次:法家思想有治術無治道。道是什麼?是根本。其它思想是“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法家卻相反。他建立的法治,不是為了天下人,只是為了君王。為了他的利益,不但人民群眾的利益可以不顧,就連其後妃、子女、臣僚都要讓步,全需妥協,甚至犧牲。這就真正應對了法家思想三要素“無視民權,慘無人道,專制獨裁”。比如管仲剝奪人民遷徙和改變職業的自由,是無視民權;商鞅一天之內在渭河之濱處決人犯七百餘口,是慘無人道;韓非主張一切權利都集中於君王,是專制獨裁。韓非還有一句名言,叫做“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再次禁其事”。禁其事,就是不準亂動;禁其言,就是不準亂說;禁其心,就是不準亂想。可見法家的主張,人民既沒有行動自由,也沒有言論自由,更沒有思想自由。不能亂說,也不能亂做,更不能亂想。這樣的法治,真是駭人聽聞、真是危言聳聽、真是前所未有!!!如《韓非子.二柄》說,有一次,韓昭侯酒醉睡著,管帽子的小吏給他蓋了一件衣服,結果是管衣服的也治罪,管帽子的也殺頭。前者的罪名是失職,後者的罪名是越位。失職不行,越位更不行。這樣的法治,老百姓受得了嗎?《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所說的秦昭王之事更覺荒唐,這故事說,有一年,秦國遭到災荒,老百姓都沒有飯吃。秦國的大臣主張賑災,昭王卻不同意,他說,秦國的法律是無功不受賞,災民有功嗎?沒有,如果有功無功都給糧食,豈不是大家都會去搶?這就亂了。與其讓他們活著卻混亂,不如讓他們死去卻安定。請大家想想,這是什麼話?老百姓怎麼活?

帝王之術的法家思想

再次:法家思想有算計無情感。細看法家思想,雖然愚弄民,玩耍臣,打壓俠外,它給國人的思想意識,人文精神,道德情操都是一種扭曲。人與人之間根本無愛可言,有的只是算計、利害、冷酷、防範。1、算計:韓非說,楚懷王原先有個寵妾鄭袖,後來又得到了一個更漂亮的。於是鄭袖就去對新來的美人說,我們大王,最喜歡看漂亮女人遮住嘴巴的樣子。那美人信以為真,每次見到懷王,都以袖掩口,懷王奇怪,問鄭袖怎麼回事。鄭袖說,她嫌大王口臭。結果懷王一怒之下,便下令削掉了那美人的鼻子。韓非還告誡君主,千萬不要相信別人。為什麼不能相信?因為,一旦相信別人,就一定會受制於人,被別人算計。因此,包括你的老婆孩子,都不可以相信。君主的后妃、夫人、小妾。如果兒子做了太子,沒準就會希望君主早點死去。道理很簡單:男人到了五十歲,還很好色;女人過了三十,就看不得了。看不得了會怎麼樣?失寵唄!!!母以子貴,子以母貴。母親失寵,兒子的儲君地位就會動搖。只有君王駕崩,母為太后,子為新君,母子才能高枕無憂,他們怎麼不盼望君主早死呢?這個時候,毒酒之類的東西、絞殺之類的手段、暗害之類的伎倆就都派上了用場。后妃、夫人、小妾盡在君側,要做點這樣的事情,可是很便當的。這就是算計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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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害:韓非還說,長工給地主種地,地主又是送飯又是給錢,是因為愛長工嗎?不是,是希望長工能夠多賣力氣,精耕細作。長工精耕細作,全力以赴,揮汗如雨,是因為愛地主嗎?也不是,是為了多吃好飯,多拿工錢。所以,開馬車鋪的都希望人富貴,開棺材鋪的都希望人早死,難道是因為前者仁慈後者殘忍嗎?不是的。沒人富貴,馬車就賣不出去;沒人死亡,棺材就賣不出去。這還是利害在作祟。說白了,這是利害的結果。3、防範:韓非更說,衛國有一對夫妻做禱告。老婆說,但願我們平安無事,,有一百束布。老公說,怎麼才要這麼一點?老婆說,夠了!要多了,你就會去包二奶。這是防範的妙用。4、冷酷:因為法治教出來的官員心狠手辣,冷酷無情,慘無人道。他們之間都不同情、不憐憫、不惻隱。比如李斯之險害韓非,比如來俊臣之整治周興,都如此。據《資治通鑑》記載,有一天,來俊臣請周興吃飯,。酒過三巡,來俊臣問周興,犯人不肯招,有什麼辦法嗎?周興說,好辦得很!取大翁一隻,周圍架上火,燒熱了讓他進去,沒有不招的。來俊臣便當場如法炮製,然後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請君入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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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周興和來俊臣,都是武則天手下的酷吏,說起來算是同夥。然而來俊臣整起周興來,卻一點也不手軟。這種毫無留情、殘忍兇悍、翻臉不認人的作風,就是從商鞅哪裡繼承的。眾所周知,商鞅原本是衛國人,叫衛鞅。後來又在魏國國相手下做事,算是魏國之臣。因為魏惠王不用他,才跑到秦國為秦孝公做事。這倒也沒什麼,當時的士人,都是朝秦暮楚,不算叛國、商鞅成為秦國之臣以後,就慫恿秦孝公打魏國。這也沒什麼。即為秦國之臣,當然要替秦國著想,所以這也不算賣國。問題是商鞅這一仗打得不地道。據《史記商君列傳》,當時魏軍的統帥是公子昂。商鞅就寫信給公子昂說,想當年,咱們在魏國可是好朋友,現如今,卻“俱為兩國將”,這就太可悲了。鞅實在不忍心動手,倒是想請公子吃頓飯,我們兩家講和算了。公子卬覺得有道理,就毫無戒備地前去赴宴。結果怎麼樣呢?商鞅在酒桌上把公子卬綁架了,然後下令進攻,大敗魏軍。這是什麼?這是欺詐、苛刻、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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