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馬雲倡議制定的“數字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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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這樣的提議,對中國的數字經濟發展有十分積極的意義,馬雲做了件好事。

提及“數字經濟法”,就要先明確“數字經濟”的定義,目前看,它是指一個數字化的經濟系統,傳統的實業經濟越來越多地信息化、互聯網化、技術化地表現出來。在這個系統中,各類數字技術被廣泛使用,進而帶來整個經濟環境和經濟活動的根本變化,甚至成就“新四大發明”裡““高鐵、掃碼支付、共享單車和網購”後三者。

從大的宏觀背景來看,“數字經濟”已經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國正處於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世界新一輪技術革命的交匯時期,以互聯網技術為基礎、數字技術為代表的新業態躍上發展舞臺,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共享單車、手機叫車、以及“互聯網+”各行各業的供給側改革……都預示著“數字經濟”的高速和蓬勃。

這時,數字經濟是一個信息和商務活動都數字化的全新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系統。企業、消費者和政府之間通過網絡進行的交易、數據挖掘迅速增長。

但就像老話裡說的:經濟的背後,必然是法治。經濟行為,涉及的是有限資源的分配,若沒有法制的保證,最後必然演變成少數先進入者迅速坐大,從而藉助自己的資源優勢搶佔更多資源,成為新時代的“地主階級”,劫掠後來者,欺壓弱勢的消費者——結果必然導致缺乏公平、公正,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

所以,基於社會公平、公正、穩定的目的,任何新技術革命進入到經濟領域內,都會有相關法律介入,比如,當年電力普及後,有“電力法”,通信業發達後,出現“通訊信息法”。而現在,數字技術廣泛滲透經濟後,更需要“數字經濟法”,其目的,首先是監管、規範,其後,更是促進各產業有序發展。

其一,滿足監管需求

之前,軟銀創始人孫正義曾提出,數字經濟體系下“數字資產”的概念,可以理解,既然涉及經濟行為,那必然涉及資產的產生、資產的所有、資產的交易等,需要法定的保護。

比如,咱們在餘額寶上獲得的資產、收益,買到的遊戲點卡、比特幣的數字貨幣資產,其本質都是數字化的,需要受到更好的保護;咱們在網上買東西、社交等產生的許多數據都是個人的資產,互聯網公司可以怎麼用它們,必須要有明確的法條保護,而不是現在,還僅僅依靠一部單調《網絡安全法》,以及互聯網大公司們的自覺。

否則,國內難免會出現Facebook(臉書)那樣大規模的用戶“隱私資產”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個人的位置信息、偏好、習慣等完全暴露,甚至影響一國政策的制定,而像移動交易、理財等環節,更可能被少數有手段的商家利用,最後轉變成網絡欺詐、黑客劫持;而另一些新興技術如比特幣、區塊鏈等又可能演變出影響大眾等非法集資、龐氏騙局。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真等需要一部完善的“數字經濟法”作為效力更大的上位法,與《證券法》、《基金法》等結合起來,一起監管目前越來越快發展的“數字經濟”,保護公民的“數字資產”,維護社會的公正、公平。

其二,讓產業有序發展

產業是一個國家經濟的靈魂,若產業不能有序發展,要麼野蠻生長,一放就亂,要麼一管就死,失去創新的力量。

就比如最近討論比較多的,騰訊、螞蟻金服在“去金融化”,變身服務平臺,變成金融行業助推器。沒錯,事涉國計民生,金融理應強監管,但金融行業數百年來變化極慢。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一部“數字經濟法”更明確,互聯網公司的創新與金融監管要求相匹配,同時,又保持創新的力量,可以不斷有新的支付、理財、保險等新模式、新產品跳脫出來,讓社會效應、經濟效應交接,找到那個“甜蜜點”。

此外,像區塊鏈這樣的新生事物,也能因“數字經濟法”,獲得更準確的法律和經濟定義,由此遏制其被宵小利用,發展其在信用體系建設(因不可篡改、共識機制)、分佈式記賬等方面等積極效應。形成積極、正面的社會化引導。

綜上所述,只有快速推出“數字經濟法”,中國才能成為數字經濟的定義者,成為世界級數字經濟的領導者,才不會像最近的“中興事件”這樣,喪失話語權,成就真正的“厲害了,我的國。”


郝聞郝看

“電子商務只是數字經濟的序幕,是很小的一部分,數字經濟將全面影響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它遠遠超越電子商務,所以我們認為《電子商務法》應該升級為《數字經濟法》。”馬雲指出,“進入物聯網時代,萬物互聯將會帶來數據爆炸,全世界都在擔心數據時代帶來的挑戰和危機,但是今天的數據和未來相比只是滄海一粟。在這樣的未來面前,中國當前需要一部《數字經濟法》,這部《數字經濟法》不僅是監管法,而且應該是一部發展法、一部未來法、一部全球法,它著眼於事業發展,面向未來,有全球的眼光和擔當。”

馬雲這一倡議的確是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的。早在2016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草案》就已經提請初審。2017年11月初《草案二次審議稿》再次面向社會徵詢意見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關於稅收規範、自然人准入門檻等等是聚焦點,但一直未有定論,在新的數字經濟範疇下也有不少邊界和規範尚未確定。就像馬雲說的“數字經濟將會影響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們不得不及早謀劃。制度先行是必要的,這決定著我們的數字經濟能發展到何種高度。

一,出於發展戰略考慮,以法律制度來規劃數字經濟的未來,就像畫好設計圖再蓋房子。凡事預則立,制定法律,完善制度,有利於把握數字經濟的先機,讓中國不落後於時代。

二,出於市場安全考慮,我們也必須對未來的這一巨大市場加強監管。即使在今日,電子商務的問題也已經顯現出來,比如知識產權問題、稅收問題、消費者權益的問題等,在問題進一步惡化前,或新問題出現之前開始研究應對措施。

馬雲作為大企業的管理者,常常說起要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這的確是一個重大而負責的建議。在國外,這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倡議而已了,許多國家都已經付諸實際行動。早在2010年英國就通過了一項我們國家也必須將這個問題重視起來。


陳紀英

“數字經濟”需要法律來支撐。只有監控管理好網絡氛圍,整治網絡出現的種種亂象,未來的發展才能一帆風順,越走越長。

Facebook數據洩露醜聞

2014年,美國人口達到3.2億。但在前段時間卻爆出,在2014年有將近5000萬、超過美國總人口1/6的用戶資料被“劍橋分析”公司非法用來發送政治廣告的醜聞,這起事件被部分媒體視為Facebook有史以來遭遇的最大型數據洩露事件。

是想,美國的總統競選都能被操控,重要政治人物的隱私也將毫無保留的展現在大眾面前,政治就會亂套,國家跟著亂套。



大數據的殺熟

在2000年的時候。全球最大的電商平臺亞馬遜就小範圍嘗試了價格歧視的定價手段,同樣的產品價格卻不一樣的做法遭到了用戶的發現並投訴,亞馬遜也意識到這樣做的弊端,因此很快下線了這一嘗試。

而在最近,滴滴打車卻出現了大數據殺熟的事情,同樣的時間、地點、出發點、目的地,所用的價格卻不同。這種做法無疑是在效仿亞馬遜價格歧視的定價手段。

如果每天我們都被滴滴、外賣、電商平臺這樣矇在鼓裡,沒有發現就一直被宰,網絡環境就會被破壞得一塌糊塗,商業之間的競爭,平臺之間的競爭,亂抬價,亂收費。遭殃的還是大眾網民。



低俗短視頻

前段時間比較火的短視頻軟件非快手視頻莫屬。

視頻內容的低俗、惡趣味,比如快手平臺出現的“未成年先孕”,“琦琦牌”帶壞中小學生等問題沒有得到平臺有效的管理整治,最終被央視“點名”,被相關部門整治封殺。

這些短視頻應該多些正能量的東西,是想,如今的中小學生都照著視頻裡面的人來學,“未成年先孕”,或者一大群人堵在學校門口跳“社會搖”,祖國的未來還有嗎?



結語:

這些事件,都向網民表露出一個問題,那就是網絡數據的重要性。而馬雲提倡的“數字經濟法”能夠以法律手段,來有效的、安全的保障網民的個人信息以及消費權益。

只有保證了網民的網絡安全。淨化了網絡環境,未來的互聯網發展以及大數據發展才有更多的發展空間。


首席發言者

馬雲這次的倡議,是在近日具備的首屆數字建設峰會上提出的建議,馬雲的倡議不僅僅會對阿里巴巴產生參考價值,對我們投資股票,將有很好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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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字經濟法的必要性。



因此,當人類進入數字經濟時代之後,也需要一部數字經濟法,這樣才能規範企業和人們的行為,也更好更快的推動數字經濟的發展。


馬雲的阿里巴巴是電子商務的主營業務,也是在電子商務法的框架之內發展和運行,馬雲提出將電子商務法升級為數字經濟法,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倡議。因為,電子商務已經是過去的經濟形態,未來將是數字經濟成為經濟的主要形態。


二,數字資產時代的到來。


日本軟銀孫正義在2017年年底提出,人類已經進入數字資產的時代,數字資產將成為未來的財富載體。


或許大家很難明白孫正義的觀點,不過,我們可以這麼理解,其實每一個人都是數據構成。我們的身高、體重等各項身體指標,這些是數據。


過去是固定資產的時代,也是房地產的時代,最近幾年是金融資產的時代,馬化騰和馬雲依靠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財富超過很多房地產老闆。未來,必將是數字經濟的時代。

三,馬雲的獨到眼觀和前瞻性判斷。


前幾年,馬雲提出五新的觀點: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術、新能源,現在我們大家都已經接受和理解馬雲說的五新,這點不得不佩服馬老師的專業和牛氣,提前多年前判斷現在的趨勢。


四,馬雲與人生。


記得馬雲說過一段話:只做十年以後的生意,如果他現在做的生意,大家都說好,他是堅決不做。


在人生之中,人們總是不斷經歷這樣的過程:看不懂、看不明白、看不上、追不上、後悔莫及。因此,我們學習馬雲的前瞻性和全球視野,提前判斷趨勢和方向,並且提前佈局和行動,就能創造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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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馬老師的演講總是能夠一石激起千層浪。


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今年是第一屆,參展商不少,各大巨頭爭相亮相。也是一如既往的,馬老師從現在看未來,高瞻遠矚的提出了中國應該制定“數字經濟法”。無規矩不成方圓,互聯網時代中國彎道超車,基於龐大的人口基數和數據紅利,走在了很多西方國家的前面。

然而,過快的發展速度也帶來了不少問題:網絡安全、用戶隱私、知識產權等敏感而棘手的問題,讓我們吃了不少虧,在跌跌撞撞中摸著石頭過河。隨著互聯網行業的進化發展,各類相關的法律法規才“應運而出”。


16年馬雲提出了五新一平,並且特別之處未來30年屬於用好互聯網技術的公司,在馬老師的引導下,數字經濟已經不僅僅是互聯網行業的事情,而是無孔不入的深入到了各行各業,不管是傳統還是新興,虛擬還是實體。這種形勢下,數字經濟法的確非常迫切,既能規範行業發展,又能讓打擊網絡黑產有法可依。

在峰會開幕論壇上,馬雲用很大篇幅談了企業的責任和擔當:“真正的大企業不是看市值有多大,而是看擔當有多大,不是看市場份額有多大,而是看是否掌握了核心和關鍵技術。今天很多的互聯網公司都在爭奪市場、爭奪流量、爭奪投資金額。未來應該爭奪在技術領域的創新。在核心技術上爭高下,是大企業當仁不讓的責任。”


核心技術爭高下,不單指技術能力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更加指技術的安全與合規,不能為了最大限度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顧長遠發展,以及對於行業健康良性進化的推動和示範作用。

事實上,倡導行業法規並不是阿里第一次呼籲。早在2015年雲計算開始火起來的時代,

阿里雲就首個發佈《數據保護倡議書》,當時也是中國雲計算服務商首次定義行業標準。阿里雲近幾年的發展,也從側面印證了規則的重要性。


數字時代,我們離不開手機、離不開電腦,工廠的運轉離不開傳感器的數據,就連養豬場,都已經用人工智能來監測豬仔的生長情況,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確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支持馬雲!支持阿里!


雲八朵

在互聯網上,用戶與互聯網公司處於一種嚴重不對稱的情況,這種不對稱也是一種信息不對稱 ,這種不對稱甚至比原來沒有互聯網時賣家和買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還嚴重。

用戶不知道互聯網公司獲取到了自己什麼信息,更不知道互聯網公司會拿這些信息做什麼。因為互聯網發展太快,技術上,制度上,都沒有對互聯網公司行為進行管理。

所以數字經濟法非常有必要,而且是越早越好。互聯網現在對個人安全,國家安全已造很大風險,如是沒有法律,後面可能會給我們千萬更大的爭取危害。

事了了:m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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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了了

4月22日,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在福州拉開帷幕。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在主論壇發言時呼籲,將目前的《電子商務法》升級為《數字經濟法》。

馬雲表示,物聯網在未來的發展將會帶來數據爆炸,今天全世界都在應對數據時代帶來的挑戰和危機,但今天的數據相對於未來只是滄海一粟。在這樣的形勢下,中國當前需要這麼一部法律。《數字經濟法》不僅是監管法,還應該是一部發展法、未來法、全球法。

馬雲是一個企業家,管理者。管理者的事情就是做決定,和監督決定的實施的,這個大家是認同的吧。馬雲這樣的倡導可能不太懂,也不知道其中的重要性。馬雲的阿里致力於物聯網時代的佈局,在做電商行業的人應該都清楚,有多少數據要進行管理計算。物聯網更是升級大數據的“大”字。當然物聯網是基於大數據的發展。所以馬雲作為一個企業家,一個在大數據行業裡的一個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家來說他的倡導是我們應該聆聽的,至少應該引起重視。


城夢香柯

隨著科技的提高,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等的普及,我們終將進入物聯網與數字時代。

所謂物聯網與數字時代,就是人與人、物與物、人與物之間的聯繫都通過線上的方式直接進行,每個人的識別代號就是一串數字,你的存款也僅僅是顯示在你手機裡的一串數字等等。

但是每個行業,時代都是需要規則(法律)來約束的,不然就會亂套。而如果用我們現行的一些法律去規範數字時代的行為,往往存在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之間的衝突,可操作性較低。

所以馬雲提出制定一部比較順應時代的“數字經濟法”,這應該算是一個比較有前瞻性的想法,給數字經濟發展指出一個方向。


雜談那點事兒

馬的確很厲害,但只是走在臺前的白手套而已。其背後的老闆才是真正的厲害。

阿里掌握著大量的大數據資源,他提倡指定“數字經濟法”,不管表面說的多麼的好聽,什麼監管法、發展法、未來法還是全球法也罷,都是保護自己而進行的。立法這個事,當一個大老闆開始著急嚷嚷,可見他不踏實。其實在電影《攻守道》就看出來了,馬把眾多高手打了個遍,心裡是極度的沒有安全感。

不管是規範管理還是參與芯片製造等,馬提的都不錯,但這些必須是在國家掌控的框架下進行,否則到後面,或許就聽不進去話了。

阿里學的西方經濟模式一套子有模有樣,先免費,等有了市場再壟斷,然後收費,把之前免費的成本全算進去,生意嘛,商人會那麼多心思給大家買單呢。

鐵打的華夏,流水的蠻夷。 華夏盛世,正在歸來,有你,有他,有每一箇中國人。多攢錢,多生娃,多學習。


崇儒

1.法律制定要具備對符合中國社會制度,社會事務,社會發展,趨勢的判斷而制定,要超前。2.充分聽取當今國內外實業家的意見與建議,他們成功除了他們具有堅韌的,超乎尋常的毅力與精神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們具有深邃的眼光,和博大的精神境界。3.馬雲提出的數字經濟法相當重要,非常必要,是基於未來世界將走向數字經濟,未來社會將是數字社會,未來社會各個領域都離不開數字,特別是政府管理。未來不懂數字經濟的將不斷被淘汰。4.數字經濟是基於經濟學和數學耦合而成,通過軟件系統表現出來。問題在於誰?什麼人來制定數字經濟法。不懂業務制定不了,懂業務,是否能具備制定法律的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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