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陽江車主注意
從今年1月開始徵求意見的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5月17日,正式發佈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定了!
近日,根據國家標準管理程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8年第7號)》批准發佈,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在陽江,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並不少
新規發佈後,這些地方必須要注意
最高車速不超25km/h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存在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的趨勢。目前實際使用中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40km/h,整車重量超過70kg。這些產品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存在安全隱患。
(網絡圖片)
新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首次明確了電動自行車的短途代步功能。規範要求,電動自行車應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和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同時,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備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電動自行車新舊國標對比
此外,電動自行車的軟硬件均應當具有防篡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
設置11個月的過渡期
此外,《技術規範》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以確保起火後能夠延緩車輛燃燒蔓延速度,為人員逃生和外部施救爭取更多的寶貴時間,儘可能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規範》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規範》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規範》的產品。《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網絡圖片)
對照“新國標”
你家的電動自行車超標了嗎?
雖離“新國標”正式實施仍有11個月
但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沒有“過渡期”
從今年3月起,持續到6月30日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在全省部署開展
“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對涉及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超員、酒駕、
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等
7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重點打擊整治
嚴查嚴管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違法行為
更要提醒的是!
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入樓入戶
嚴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樓梯間
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充電
各位車主切勿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綜合:陽江日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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