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化!國家能源局分佈式光伏管理辦法意見稿(附全文)

剛剛,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徵求光伏發電相關政策文件意見的函》,對《關於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和《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兩個文件進行徵求意見,要求各單位於2018年4月25日前書面反饋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最大的變化莫過於:工商業分佈式不能選擇全額上網。除戶用分佈式光伏可選擇全額上網模式外,其餘小型分佈式光伏發電設施可選擇“全部自用”“自用為主、餘電上網(上網電量不超過50%)”兩種運營模式;如餘電上網電量超過50%,上網功率超出其備案容量50%部分的電量按基礎電價結算,不再支付補貼。鼓勵上述上網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或碳市場等機制,通過市場方式提高經濟性。小型分佈式光伏電站應採用“全部自用”的運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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