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系统性思维部署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5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会后,苏州市立即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贯彻落实。江海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工作措施、治理时间和步骤,以及职责分工,拿出刚性措施,打好“组合拳”,用法治思维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落实责任。苏州要有更高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住建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环节监管。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监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依法负责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整治。市“331”专班要利用此次火灾隐患治理百日行动契机,统筹专班资源优势,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担当,从严从细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系统谋划。从提升城市总体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度,各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331”整治和电动车“减量”等工作,系统性提出工作措施,综合完善法制、源头监管、路面执法、责任倒查等方面施策,形成总体方案推进实施。

苏州市系统性思维部署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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