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西方國家大多采用內閣總理制這一政體?

都靈彩虹1

首先我們要知道,所謂的總理制其實就是常說的議會制或者內閣制。目前,全世界範圍內採用總理制政體的國家主要有德國、葡萄牙、意大利以及新加坡等國。

普遍情況下,總理制國家的實權人物就是總理,但同時也會設有"總統"一職,不過並無實權,多數時候總統只是國家的一種象徵,類似吉祥物!

比如德國總理是默克爾,總統是施泰因邁爾。但我們可以從新聞中看到,在各類國際事務中,一般都是由默克爾拋頭露面,很少見到德國總統的行蹤。

之所以選用總理制政體,是因為這種政體可以最大化的尋求到權利間的平衡和信任,以防止一家獨大或者互相推諉!

因為在總理制政體的國家,總理一職都是由直接選舉產生,與總理相對應的就是議會或者內閣,而兩者之間在權利上具有相互的作用:議會可提議撤換總理,而總理也可下令解散議會(當然,都有實施細則,並不是說換就換)。

總體而言,總理制政體的優點主要有:

1.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通力合作,效率高;

2.議會和選民都可以監督政府;   

3. 緊急情況,內閣可以實行應急政策。

但是,相較於總統制,總理制政體的議會對行政機關的監督不如總統制國家議會有力。

我是軍武最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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