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旅遊局開展旅遊民俗古村落建設現場指導工作

攀枝花市旅遊局開展旅遊民俗古村落建設現場指導工作

5月21日上午,按照市旅遊民俗古村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安排,市旅遊局局長李福惠帶隊,市旅遊局相關人員一行赴仁和區中心村、鹽邊縣古德村就旅遊民俗古村落建設工作進行了現場指導,仁和區旅遊局、佈德鎮鎮政府相關負責人和鹽邊縣旅遊局、格沙拉鄉政府相關負責人彙報了建設計劃、進度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過現場查看和聽取相關工作彙報後,李福惠局長就紮實有效加快推進旅遊民俗古村落建設提出意見。一是要發揮村集體組織作用,村集體組織建設,充分整合社會資本、本地資源和村落;村民以土地、房屋、勞務、資金入股分紅。二是要按質按量完成市裡對古村落建設“十一個一”的建設要求,在此基礎上再根據本村情況進行特色化打造。三是要做好標示標牌建設。在經過村落前後的主道路上,遊線上都要有旅遊標示標牌,為遊客提供指引。四是要按標準建設遊步道。尤其注重綠化遮陰。五是要按景區建設定位及現有資源修建配套設施。例如旅遊廁所不一定要建成3A級,微博物管不用新建,可以就地取材,選擇村集體房屋或民宿修建村落微博物館,減少資金投入和後期運營成本。六是要做好文化特色。要挖掘並利用好村落故事、特色手工藝、特色餐飲。七是要保持“鄉土”氣息。比如修建的溝渠不要用太多水泥建設,道路硬化不能全建成水泥路,可根據本村情況鋪設石板之類的本地石材。八是要加強屬地管理。縣(區)旅遊局要發揮好牽頭管理部門的職責,加強現場督查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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