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檢察院:重拳出擊加大漢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5月24日,安康市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漢江流域(安康段)生態檢察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沿江縣、區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漢江流域(安康段)生態檢察工作會議精神,加大漢江流域(安康段)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力度,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向縱深發展。

《實施意見》的總體工作目標是,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期望,以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為抓手,及時發現和督促糾正破壞漢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的違法行為,監督整治漢江流域水汙染、礦產和漁業資源破壞、行洪安全隱患等問題,推進建立健全漢江流域(安康段)生態保護的長效機制,為建設美麗富裕新安康發揮積極作用。

《實施意見》要求的工作重點是,行政機關履職情況監督,重點監督環保、水利、礦產資源、城市管理等行為主管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或不作為等情況。加強對民事責任主體的監督,重點監督十類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違法採砂、採礦、挖塘;醫療廢水廢物直排漢江;沿江牲畜養殖汙染;水藻、漂浮物、水產養殖汙染;船舶產生的雜油、廢油、廢物水體汙染;在禁漁期捕魚及用滅絕性方式捕魚或其他水生生物;向漢江流域傾倒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動物屍體等固體廢物;向漢江流域排放生活汙水、工業廢水或投放可能危害水體、水生生物的化學物品;在漢江沿岸新建化工、造紙、皮革、電鍍、農藥製造和涉重排放等有毒有害汙染企業;其他破壞漢江流域生態環境及資源的活動。

為確保《實施意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安康市檢察院成立了以黨組書記、檢察長王萬興為組長,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宋之友為副組長,各沿江縣區檢察院檢察長和市院民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漢江流域(安康段)生態檢察工作的領導。目前,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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