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說狗:基因證明起源於南方,但考古發現來自北方

有一種動物陪伴人類的時間最長、最忠誠,你不必到野外或者動物園去尋找它們,它可能正乖乖地趴在客廳裡和你一起看電視,沒錯,這種動物就是狗。作為最早被人類馴化的動物,狗比其他任何動物都更能俘獲人心,它與人類的關係更加特殊,在人類文明的發展中也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近萬年間,狗因為其出色的認知和行為能力,完成了包括狩獵、放牧、陪伴在內的各種任務,然而在漫長的歷史中狗到底從何處而來?又是如何被一步步“打造”出來的呢?時至今日,越來越多的科學家投入到狗的起源這項研究當中,但研究結果眾說紛紜,狗的來歷仍舊撲朔迷離。

狗年說狗:基因證明起源於南方,但考古發現來自北方

狗從何處來?

隨著分子生物學的發展,學術界對於灰狼是狗的祖先這一問題已基本形成定論,然而人們是從何時何地將灰狼馴化的呢?目前一種假說認為是歐洲人首先將狼馴化成了狗;一種假說認為狗的起源與中東的農業革命有關;另一種假說則認為家犬起源於中國南方時間大約在3.3萬年前。

中國科學院院士張亞平與瑞典皇家生物技術學院的Peter Savolainen等人組成的研究團隊多年來致力於家犬起源的研究。團隊收集了來自歐洲、非洲、亞洲(尤其是東亞地區)的1500多隻狗和40只狼的線粒體DNA,同時測定了8只狼和169只狗幾乎完整的線粒體基因組序列,從DNA片段上升到基因組層面證明狗起源於中國南方的灰狼。2011年11月該團隊又在Heredity雜誌上發表了從父系染色體來證明狗起源於中國南方的研究結果。

儘管研究人員依據現代DNA的研究結果如此,但中國動物考古學者指出目前中國出土灰狼化石的更新世晚期的遺址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區而非南方地區,且南方地區多個遺址中雖然均出土動物遺存,卻未發現1塊犬科動物的骨骼。從目前已有的考古證據來說,南方地區作為起源地的這個觀點與目前動物考古學研究的結果有明顯的牴牾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狗年說狗:基因證明起源於南方,但考古發現來自北方

其一,中國出土灰狼化石的更新世晚期的遺址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區,南方地區鮮有發現,即南方地區很少見到狗的祖型。

其二,在距今10000年左右的河北省徐水縣南莊頭遺址發現狗的遺存,但是,在距今10000年左右位於南方地區的浙江省浦江縣上山遺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廟巖洞穴遺址、桂林市甑皮巖遺址、柳州市白蓮洞洞穴遺址和廣東省英德市牛欄洞洞穴遺址等多個遺址中雖然均出土動物遺存,卻沒有發現1塊犬科動物的骨骼,這也與南方地區作為起源地的特徵不符。

其三,綜合迄今為止的研究結果,屬於“六畜”中的狗、豬、黃牛、綿羊、馬和雞最早的發現地均位於中國長江以北地區,其中僅有最早的雞(依據目前所知,殷墟遺址出土的雞是最早的)很有可能是以文化交流的方式經中國西南部地區北上的,其他五種家畜的來源可能都與長江以南地區沒有關係。

這些動物考古學研究的結果和現代DNA的研究得出的結果差距甚大,與依據現代狗的DNA間接回溯狗的起源的分子生物學不同,動物考古學研究的是古人留下的直接證據。對考古遺址出土動物遺存的研究結果更具有說服力,即依據科學發掘、科學研究獲取的實證性證據,至少現在還應該肯定中國最早的狗發現於華北地區,至於DNA的研究結果暫時只能作為研究的參考。

考古遺址出土狗的概況

縱覽新石器時代和先秦時期遺址中狗骨的出土狀況,可以看到中國的狗自新石器時代早期出現之後,在距今約10000~75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中期開始出現數量增多的現象。與新石器時代早期的10餘處遺址中僅有1處遺址發現狗骨相比,新石器時代中期多個考古學文化的遺址中均發現狗骨。其中,居住在不同地區的人類飼養狗的行為還存在一定的差異。比如南方地區屬於上山文化和彭頭山文化的遺址中尚沒有發現狗,位於南方地區的遺址中發現最早的狗的時間晚於北方地區的遺址。北方地區的河南省舞陽縣賈湖遺址發現多達10餘頭狗被完整埋葬於墓地及居址附近的實例。上述南方地區和北方地區發現狗的現象的不同,大致上與北方地區在新石器時代中期的文化發展進程中,整體上優於南方地區的狀況相符,相比之下,北方地區的人群在推動文化發展上表現的更為積極,這種趨勢在歷史上一直延續了相當長的時間。

到了距今約7000~5000年的新石器時代晚期和距今約5000~4000年的新石器時代末期,採集動物遺存並進行定性定量研究的遺址數量達到200餘處,這些遺址中絕大多數都出土了狗骨。這兩個時期有以下三個共同點。一,在出土狗的遺址中,狗在全部哺乳動物中所佔的數量比例在5~10%左右,沒有發現從早到晚數量逐漸增多的趨勢;二,在出土動物遺存的遺址中,沒有發現狗在數量上存在南方地區與北方地區的差異,飼養狗已經成為各個地區的古人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為;三,全國各個地區的不少遺址都有單獨挖坑埋葬狗的現象,但主要集中在河南南部、山東、安徽和江蘇等中國東部及偏東部地區。

在屬於夏商周三代的二里頭、鄭州商城、殷墟和豐鎬遺址中,都發現狗骨,除少數遺址之外,狗在全部哺乳動物中所佔的數量比例均在10%左右。可見儘管夏商周三代的技術、經濟與社會結構與新石器時代相比均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但是在那個時間段裡,古人與狗在日常生活中相處的方式與新石器時代晚期和末期相比,沒有發生明顯的改變。

對多個遺址出土的狗骨開展線粒體DNA分析,研究結果可以概括為兩點。首先,在每個遺址的狗中都具有佔主體的單倍型DNA,即每個遺址中的狗的群體具有相近的母系來源。其中,陶寺遺址和偃師商城單倍型DNA的多樣性稍高,說明母系來源相對多源,可能與其屬於中心遺址或都城遺址的性質有關,即當時有可能從其他地區向這類遺址輸送狗,把帶有不同地區特徵的單倍型狗集中到一處。其二,每個遺址中的主體單倍型各不相同,說明各遺址中狗的群體的母系遺傳結構具有各自的地域性特徵。這一點與這些遺址在地域上相距甚遠及時間上的差異明顯是密切相關的。

穩定同位素的分析結果表明,黃河流域地區在距今約8000~7000年之前狗的食物中既有來自粟作農產品的C4類食物、又包括大量可能來自自然植被的C3類食物;在距今約7000年之後,粟作農產品逐步成為狗的主要食物來源,狗的食性變化與新石器時代至先秦時期人群食物結構的變化軌跡幾乎同步,狗的食性與人的食性密切相關。

狗年說狗:基因證明起源於南方,但考古發現來自北方

狗的作用

《禮記·少儀》歸納當時狗的用途,“一曰守犬,守禦田宅舍也;二曰田犬,田獵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庖廚庶羞也。”古人很早開始飼養狗並長期保持這樣的習俗,肯定有其功利性的目的。比如開發狗作為獵犬的功能,狗所具備的敏銳的視覺、聽覺、嗅覺及攻擊性特徵可以幫助古人進行狩獵。其作用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方面,首先是追蹤獸類;其次是圍纏獵物;其三是追捕小型獸類;其四是尋覓、看守被獵人射中的獵物。除了作為獵犬之外,古人也將其作為警衛犬。考古發掘證實,在陝西、河南、河北、山東地區發現的數十處先秦時期的車馬坑中,都發現出土狗的現象,不少狗的頸部還繫著銅鈴。這些狗可能顯示出當時戰爭中形成的車馬狗組合,似乎印證了“效犬馬之勞”這句老話。春秋時期有諸侯國曾設“犬營”。狗在當時的軍營警備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河南省南陽市鄧縣長冢店遺址出土的漢代“牽獒門吏”畫像石中,門吏兩隻手抓住狗脖子上的頸環,狗豎耳蹲坐於地,瞋目張嘴注視前方,顯示出當時狗在看家護院中的作用。東漢時期的陶狗,通體呈淺醬紅色,雙耳向上豎起,眼睛凸出,張口露齒,側身呈臥姿。它長長的脖頸與凸起的雙眼表明,也是在忠實履行看家護院之職責。狗作為寵物犬、獵犬和警衛犬的功能是可以重疊的。

除上面提到的新石器時代就有單獨挖坑埋葬狗的習俗之外,在一些地區先秦時期的墓葬中也普遍存在挖腰坑埋狗的實例。如屬於商周時期的山東省滕州市前掌大遺址及墓地中狗的數量出現了明顯的反差。在遺址範圍內,商周時期出土狗的個體數不到全部哺乳動物個體數的10%,而墓葬的腰坑中出土狗的個體數約佔墓葬中全部哺乳動物個體數的50%左右。可見實際生活中使用狗的狀況與新石器時代晚期和末期的特徵一致,即當時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刻意去繁殖狗,而墓葬中隨葬的狗數量多,應該與當時殉葬狗的風俗相關,這可能是當時人刻意大量飼養,以供殉葬的結果。這個特徵在河南省安陽市商代都城殷墟的墓地中也有較為集中地表現。從總體上看,在墓葬的腰坑中埋葬狗的現象主要出現在商人或商文化的區域,即主要分佈在中國東部地區的河南、山東一帶。狗在特定時期和特定地區的喪葬活動中亦發揮了特別的作用。

在考古遺址中發現的狗骨大多是破碎的,證明這些狗在當時是被人食用的。但是任何一個遺址出土的狗的個體數在哺乳動物群中的比例幾乎都沒有超過10%,一隻狗的肉量一般不會超過10公斤,狗肉在當時古人所食的肉量中所佔的比例極小,我們沒有發現古人注重吃狗肉的證據。但是依據文獻記載,在先秦時期和歷史時期,一些特定的區域存在食狗的習俗。戰國初期俠客聶政躲避仇敵來到齊國,“客遊以為狗屠”。漢高祖劉邦手下的將軍樊噲在跟隨劉邦出征之前就是“以屠狗為事”等。可見在特定的時空範圍內,也存在專門飼養狗供宰殺食肉之用。期待著在今後的考古發掘和動物考古學研究中獲得新的證據。

綜上所述,隨著定居生活的開始,農耕文明的推進,國家和城市的出現,古人飼養狗的動機大致經歷了由作為寵物開始,到作為獵犬及戰爭和看家護院時的警衛犬的過程。在整個過程中,狗一直具備寵物的特徵。而作為祭祀和隨葬活動中的狗僅僅是特定時期和局部地區的現象。除祭祀和隨葬的狗之外,其他狗最後往往是被作為肉食對象的,在遺址中出土的破碎的骨骼證明其是被食用的,但是因為其數量少,也表明狗作為肉食的價值基本上沒有受到古人的重視,古人僅在特定的時期和局部地區才有意識地去繁殖狗,將其作為一種比較重要的肉食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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