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水期民用電價格6月1日起下調

昨日,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今年我市繼續執行豐水期居民生活電能替代電價政策。我市各電網供區“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自2018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其用電價格下移調整,其中:月用電量在181千瓦時至280千瓦時部分的電價下移0.15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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