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董明珠公開說要雙休的不加班的,一概拿不到高薪,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望江南

董明珠說了實話,但政治不正確

但是換句話說回來,這些BAT的員工,一入職就是幾十萬的年薪,X為更是爆出來平均年薪70萬,是不是高薪?妥妥的高薪啊!

再換到一般的企事業單位,大家有空看一看,是不是經常加班,經常放棄休假也努力工作的同事,提拔得比一般人快一些?相對來說拿的薪酬也要更高,是不是?

但有沒有“即不加班又堅持雙休雷打不動”,還能拿“高薪”的職業呢?

可能也有,比如說優秀的股票交易員(股市停了他加班也沒用),比如民航飛行員(有嚴格的休息時間要求),除此之外,好像並不是太多!

為什麼政治不正確?

政治正確就是不管你怎樣,都要遵守《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你看《勞動法》早就規定的妥妥的,董明珠身為政協委員,還是領導數萬人企業的格力老總,哪怕你內心再怎麼希望員工給你加班,幫你賺錢,你也不應該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和《勞動法》對抗!

董明珠這樣說,實際上就是一種歧視,一種對普通勞動者的歧視。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具備加班的條件的,比如有的員工家裡有老人生病臥床需要照顧,或者家裡無人照看小孩,沒有辦法加班,你能說這樣的員工就是不好的員工嗎?

在工作和家庭之間,家庭更重要!

還有奇葩的

前華為副總裁李玉琢曾三辭任正非,均以身體和家庭為由。在最後一次與任正非面談的過程中,李玉琢再次表述了自己辭職的緣由。任正非表示可以接對方的愛人來深圳工作。然而,李玉琢繼續堅持辭職,下面是李和任的對話:

講了大約半個小時,我打斷了他:“任總,非常感謝你談了這麼多,但是我不想拖累華為。另外,我愛人又不在身邊,我已經七年單獨在深圳。

他說:“那你可以叫你愛人來深圳工作嘛!”

我說:“她來過深圳,呆過幾個月,不習慣,又回北京了。”

任立刻說:“這樣的老婆你要她幹什麼?

我說:“她跟了我20多年了,沒犯什麼錯誤,我沒什麼藉口不要她。”後來我把這句話說與妻子,她不但沒怪罪,反而笑道:你看任總就是有水平,連勸人都與眾不同。

小結

加班和不加班,不應該成為評判勞動者能力的標準。

什麼時候我們的企業家放棄用加班與否來衡量求職者和下屬,什麼時候我們國家才能實現真正對“勞動”二字的尊重。


談者無語

這句話是個大實話!一些親外遠內的人可能會說你看看人家美國歐洲等等……

雙休日和加班是中國勞動力市場的常態化,你不妨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你周圍拿的到高薪的人,他們是不是經常加班,是不是付出的辛苦比你多?你在睡大覺,人家已經去工作,挖掘客戶了。

私企如此,公家單位也一樣,那些加班的,放棄節假日寫稿件的人,是不是比那些每天過去過日子的人晉升的快點?

有人說你看看人家微軟,蘋果,他們就不經常加班!我覺得說這些話的人通常有一個共同特點:懶!

這些頂尖公司的員工都是學歷高,技術強,自覺性好的人,他們一天8小時,可以全身心的,一絲不苟的投入8小時,而你呢?他們的技術,能力要遠遠高於一箇中國職員在中國創造的財富,而你呢?你給老闆帶來的收益越多,老闆給你帶來的收益越多,他們一年能給老闆帶來二十萬美金的財富,老闆給他十萬美金不算過分,而你一年給老闆帶來三萬塊的財富,你還指望老闆給你五萬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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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社會事

非常贊同!


每個人所說的話,其實都是自己的人生感悟,因為自己曾經是這樣走過來,所以就會把這種經歷帶來的改變,當做一種經驗和心得告訴別人。


董明珠說出這個話,一點都不奇怪……她1990年加入格力,就幾乎沒有休過年假,正是因為拼,因為搏,才造就了今天的格力,也造就了今日的董明珠。


就好像《真心英雄》的歌詞中唱到: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


吃喝玩樂,是所有人的天性;大家都知道躺著比站著舒服;玩樂比學習有趣;旅遊比上班更爽;


不多,當你還沒有更多的資本去支撐你去吃喝玩樂時,你把原本可以用來提高自己的時間用來休息,那……你怎麼超越別人?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哪裡有天才,我只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工作上了。……這不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嗎?


想拿高薪(要麼你就自己去創業),必然要比有過人的超強能力……這份能力很少是天生的,都要靠後期的積累才行。


所以,我非常贊同董明珠說的這句話!


越夜越激情

格力董明珠公開說要雙休的不加班的一概拿不到高薪,估計大家聽了淚都下來了。先說雙休,中國的製造企業,有幾家雙休的?可以說95%的私企都沒有雙休。據統計30%的效益比較好的企業有單休。再說加班,95%製造企業都加班。要說加班費50%的企業是發的。至於說多少,各個企業不一樣,有的按標準工時計算,有的按標準工時12%或15%。那些只要工人加班,而不發加班費的企業是流氓企業,理應受到輿論的審判和良心的譴責。他們喝的是員工的血汗,但這種無良企業,無賴老闆不會走的很遠。

製造業是低利潤企業,員工的底薪都不高。就算海爾、格力、宇通這樣在中國有影響力的企業,如果不加班,月薪過萬都是不現實的。有人抬槓的話,關鍵崗位月薪幾萬的也有。製造業的高投入,低產出是導致員工低收入的主要原因。我們都在讚賞工匠精神,說製造業是中國的希望,可是有多少家長願意把孩子送到技術學校去吶?就算
有少數的家長送孩子去學習技術,三年技校讀下來,學了鉗工,銑工,車工之類的技術,要成為熟練的技術工人還要兩三年,我不願說的實話,兩三年之後,並不一定拿到高薪。行業選擇是很重要的,房地產行業,通訊行業,金融行業,互聯網行業裡只要稍微努力,月薪過萬稀鬆平常。說說房地產行業的最最基層的農民工,砌牆,支模板,鋪地板,裝修等等……每天掙三五百的人很多。培訓的話要不了三個月。大家可以想一想,十多年來,廣東,浙江,江蘇等地的鞋廠,服裝廠,眼鏡廠,電子廠有沒有雙休的。那些所謂的高工資都是加班加出來的。想一想又有幾家企業執行了勞動法,節假日加班給你幾倍的工資。格力是製造業的龍頭企業,董明珠是拼了老命,把企業做過過了千億,特別的不容易。格力的待遇和環境都不錯,她的工資在製造企業裡也是靠前的,董明珠她對得起員工,對得起企業,更對得起股東。投資個格力的人,哪個股東不賺錢。再說說加班,政府機關不加班,考公務員的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你擠得上去嗎?華為,騰訊,阿里也加班,但他們的年薪,抵得上製造業幹上幾年?自己掂量。在製造企業要存三五十萬需要多少年?頭髮白了老員工最有體會。


DONG觀海聽濤

我認為這個觀點過於片面。

一,要看,從業者從事什麼崗位,如果是一個業務人員的話,他星期六星期天只能見客戶,那你必須要安排下班。如果是生產的,星期一到星期五都在拼命的趕訂單,星期六就應該安排休息。我們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不是搞一刀切。

二,基層的生產員工,肯定是每天都在上班,如果雙休日加班的話,那麼管理人員就不需要兩位同事在崗,只要一位就可以了。因為管理人員在現場,他不能產生效益。

三,如果週六週日遇到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我認為應該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該調休的,必須安排調休,這是一個企業服從,一個國家的制度的一個表現。只有企業服從國家的決議才能讓員工更加信服企業。才能讓員工,信服與企業的決定。


騎著螞蟻逛街的帥哥

大家好,我是老趙雜說!

張雪峰參加某綜藝節目的時候談論到了五險一金,他說要求五險一金的人是為了2千退休金而生活的人,沒啥追求!而後被人民日報點名批評!

網上流傳著董小姐的名言,這十類人拿不到高薪:

想雙休的人

想朝九晚五的人

想靠底薪生活的人

沒有企圖心的人

沒有與時俱進思維的人

做事慢悠悠的人

做人沒品的人

不敢擔當的人

老覺得自己產品太貴的人

老抱怨公司不足的人

如果說,這是真實的,如果董小姐現在敢重複一遍,再次火遍網絡,我想應當也會被點名批評。

總有一些人認為員工加班是應當的,是理所當然的,為什麼不考慮員工為什麼加班呢?是能力不足?那麼老闆應該換HR了!是工作任務安排不合理?那麼公司的管理有問題,老闆應當反思自己!似乎,無論從何種角度分析,員工加班,問題出在公司方面的原因多些!

但是作為員工是沒辦法跟公司較勁的,因為不加班就會失去工作;加班吧,沒報酬,因為是自願的呀,因為不自願還是會失去工作呀!

加班是可以的,勞動法也允許加班,但加班有加班的報酬,又想讓員工加班,又不想工資支出,不只是赤裸裸的耍流氓,還是真真切切的違法!只是,有太多的這種現象了……

網絡上同樣流傳著華為老大任正非的段子:很多人問我,來公司工作有沒有雙休?需不需要加班?我笑而不語,客氣的請他們離開了公司。欲求安逸,為何還要出來工作?直接窩在家裡不就七休了嗎?人,如果不趁年輕多努力,你有青春又如何?都說年輕就是資本,我想補充的是,只有奮鬥,你的資本才有價值,只有拼命,你的年輕才值得你炫耀!

馬雲也有一番言論:加班是對的,不加班也是對的,完不成工作就不對了!

小米掌門人提倡996的工作模式,即每天早九點工作到晚九點,週六也要工作!

360的食堂營業時間長達16小時,就是為了兼顧加班的員工!

……

似乎商界大佬都比較喜歡讓員工加班,只有加班才能拿高新,才能體現價值,才能無悔青春。

可不可以反過來這麼說,讓員工加班的同時,他們也在加班,他們每天的工作時間更長。有這麼幾句俗語:上者勞人,中者勞智,下者勞力。這麼看來,他們也都不算是完全成功,完全成功的是那種成天悠哉悠哉,別人把所有事情都辦妥了的人!

我不反對加班,但我不願意加班,如果真的需要加班我也會配合。工作期間我會想盡辦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完成合理的工作量。

加班可以,但是必須遵守法律規定!


老趙雜說

董明珠如果真這麼說過,那她是用自己的無知對抗國家法律的尊嚴,中國有一部法律叫《勞動法》!她董明珠的權利大?還是共和國法律的尊嚴大?《勞動法》詳細規定了所有勞動者的工作權利,休息權利,《勞動法》專門詳細規定了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特別規定了加班工作的工資和休息補償辦法,節假日加班,值班的三倍,兩倍工資報酬的法律法規。她董明珠真的不知道嗎?董明珠不知道《勞動法》這部法律的威嚴嗎?如果,董明珠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具備 她不配當一個合格的國家公民,更不配領導一個企業,一個不遵守國家法律的人,敢對抗國家法律的人,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聽她的瞎指揮?格力集團不是法外之地,董明珠的個人權利決不能蔑視法律的尊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國家法律付於公民的基本權利!你董明珠敢和共和國法律叫板嗎?任何個人任何單位任何企業公司的利益都要首先服從國家的利益,任何單位的管理制度,各種各樣的管理條例絕對不能超越國家法律。難道說她董明珠的能耐比國家法律的制定者本事大?格力集團這些年確實成績不錯,但是,格力的成功不是你董明珠一個人的功勞,那是每一個格力員工辛勤付出的結果!沒有那些員工,不是他們默默無聞的貢獻,你董明珠雞毛都不是一根,不要太個人主義,不要太膨脹了,董明珠的知名度就是關公,宣傳,炒作出來的捧的高摔的碎。格力集團離了董明珠照樣轉!好自為之吧!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格力集團不是法外之地,你董明珠也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記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孔乙己亂彈

現在的工廠,不加班工資肯定不好啊,像週末雙倍都不加,那麼一月就兩千塊了,工廠的工資要麼記件,要麼記時,先說說計件吧,假如一件產品單價一元,一小時可以做十件,不加班一天就80元加班三小時就是110,一月只工作22天的話,一月就是1760元,如果天天加班做一月能拿3300,加班的多了差不一倍了,那麼記時的的,一般就是所說的綜合工作制,工資一般由,底薪+績效+加班+各種補貼,假如底薪為1760元,績效100~500,各種補貼500那麼雙休不加班的和加班的的工資差別就在績效和加班工資,國家規定平時加班費為1.5倍,週末為2倍,節假日為3倍,不加班工作量不多績效肯定是最少的,那麼就一月只1760+100+0+500=2360加班了每天加三小時一月四周加2,那麼工資就是1760+100~500+(1760÷176÷8×1.5×66)+(1760÷176÷8×2×80)+500=2583.75+100~500,差別是不是就大了呀


你以為的普通人

以中國為參考的話勞動密集型企業工資的相當大的一部分是靠雙休日跟加班換來的。

如果是一個月4天假,一週工作26天,22天為自然工作日+4天為週六班

52+小時1.5倍正常加班+40小時週六雙倍加班

這些時間跟全勤,補貼等其他收入掛鉤。

一個打工仔去工廠打工只工作8小時,週六不上,正常加班不上,一個月3000+工資裡能拿到1000就不錯了,如果還是那種經常跳槽的收入更少

如果是商業街小本經營的老闆這麼玩一天就開店幾小時,週六週日關門,平時想不開就關門不僅沒收入恐怕還不夠鋪面租金的,如果是請有人的還要倒貼出去不少。

董明珠說的自然不是指那些高收入高福利工作時間又短高附加值崗位的,也不會是那些幾千萬上億的可以直接吃利息的人。

每個從底層開始的人不努力就養不活自己,懶惰無法創造更多財富。


夢裡夏鄉

一,說明格力路線正確、方向對頭,工廠有活幹,客戶訂單多。


二,作為企業家的董姐是真正明白企業利潤源泉在哪,並正大光明地創造企業收入而降低製造成本。

三,作為女強人的董姐,旗幟鮮明地宣稱想拿高薪就要不雙休和加班,有霸氣的一面。但更多地在宣傳:企業是費人費成本的地方,有付出才有收入!


四,董姐話粗理不糙!要維持企業的持續方展,製造工人在需要時不雙休和加班是必要條件之一!

五,身監其境、設身處地後你才懂得董姐是幹練堅決、果敢踏實的人,強調加班的好處的同時,也賦予了自己的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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