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捕魚 “河長+警長”模式 吉安市青原區讓電魚者無處遁形

2015年,青原區率先建立區委書記為總河長,區長為副總河長,相關區領導為河長的區級河長制責任體系。今年以來,該區在建立和完善區、鄉、村三級河長組織體系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河長+警長”模式。由公安局長、派出所所長、片警分別擔任區、鄉、村級河道的警長。實行上下聯動、三級三負責、網格化管理。將全區範圍內30多條大小河流、54座水庫、398座山塘、30多公里堤防,全部納入河長制實施範圍。實現全區大小河流河長、警長全覆蓋。此外,由派出所協助河庫管理指揮中心,聯手嚴厲打擊涉水涉河違法犯罪行為。並在重點水域設置警示牌、懸掛宣傳橫幅等,號召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監督舉報,讓違法行為無處遁形。同時為截汙治汙、水域管理、清障拆違等河道治理工作提供有效執法保障,為維護良好水生態打下堅實基礎。

據該區水務局負責人介紹,河道主要經過的地方警務社區民警擔任相應河道警長。河道警長除了協助“河長”加強管理,履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功能外,還負責與水利、環保等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及聯動處置,重點對侵佔河道、超標排汙、非法採砂、破壞航道、電魚炸魚等破壞河湖水資源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通過各級河道警長巡河,對汙染水資源、惡意破壞堤壩等重點違法行為快偵快辦,發現一起、打擊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同時,我們還將聯繫林業公安,加大水棲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力度,依法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行為;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打擊破壞溼地、非法佔用溼地行為。”該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說,通過這一機制將劍指涉水違法犯罪的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和“幕後保護傘”4類人群,重點打擊汙染水環境、盜竊破壞治水設備及河道安全設施、阻撓治水工程施工等違法犯罪行為。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該區公安部門共開展涉河矛盾糾紛隱患排查100餘次。排查問題隱患10起,配合水利、環保職能部門開展涉河聯合執法檢查20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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