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河北一“老賴”回家三次購票被拒

隨後,許某又匆匆趕往昆明火車站購買普通列車票,“對不起,因你違反法院相關規定,已被限制購買臥鋪票,現在只有站票,請問你購買嗎?”售票員帶著異樣的目光問道,周圍購票旅客也紛紛向他看過來。

急著回去與家人團聚的許某忙說:“來,來一張吧。”拿上車票,許某一溜煙跑出售票大廳,等待他的將是40多個小時的長途站立……

據瞭解,2016年3月,許某因生意向申請執行人馬某借款20萬元,借款到期後卻未全部償還,馬某遂將其起訴至法院。而法院判決生效後,許某仍不履行,“躲”到昆明打工。經查,許某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拒不執行,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回到家後的許某幾乎每天都寢食難安:上小學的兒子在學校被同學起了個“小老賴”的外號,還為此和同學打架;法院執行人員經常來找他,村裡人都說他在外犯事了,家人抬不起頭……

思前想後,許某決定履行法院判決。但原來要好的朋友一聽是“不還錢”的他借錢,紛紛推脫說沒錢,有的乾脆不接他的電話。

最後,許某帶著親戚湊的執行款來到法院。經協調,馬某同意放棄利息,案件和解結案,許某的失信信息也被法院依法予以移除。

走出法院,許某說自己“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做人了”。

據瞭解,近年來,河北省法院系統不斷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採取在線上線下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對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執行、消極執行甚至暴力抗拒執行的“老賴”果斷採取拘留、罰款等舉措,有力破解了執行難問題,以司法誠信促社會誠信取得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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