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償使用個人住房如何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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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償使用個人住房作為辦公室,該不該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誰來繳?怎麼繳?讓你一文知曉!

“呵呵,這個事情,稅務局還真沒有錯。我們可以從房產是否免稅、如何計算和誰是納稅人三個問題分別來了解。”

房產稅

問題一:個人所有的住房不等於“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個人所有的房產是不是要繳納房產稅,與個人所有的房產的實際用途是不是經營有關。個人住房用作居住使用時,不是營業用房,免徵房產稅。但個人所有的住房無償提供給單位和個人從事經營使用,房產的的實際用途就是營業用房,不屬於免稅範圍,需要繳納房產稅。

問題二:如何計算並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一般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稅率1.2%。二是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12%。對於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個人所有的房產,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計算並繳納房產稅,但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餘值代繳納房產稅”的規定,可按照房產餘值計算並繳納房產稅。

問題三:納稅人是個人業主還是使用單位?

《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對於甲公司無租使用的個人住房,所有人個人在房產所在地的,房產所有人為納稅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由甲公司繳納。

土地使用稅

問題一:甲公司無償使用的個人所有的住房是否免繳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沒有規定個人所有的住房免繳土地使用稅,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8]國稅地字015號)中規定,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的土地使用稅徵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皖地稅函[2007]632號)規定,對個人所有的自住房屋用地,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有自住房屋用地,是指個人所有的自身生活住房用地部分,不包括出租或用於生產經營佔用的土地及院落用地。

甲公司無償使用的個人所有的住房,其用途是用於生產經營,因此應當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

問題二:如何計算並繳納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其中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照個人所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土地面積確定。單位稅額由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制定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適用稅額標準確定。

問題三:納稅人是個人業主還是使用單位?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8]國稅地字015號)進一步明確: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對於甲公司無租使用的個人住房,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在土地(房產)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權人為納稅人,不在土地(房產)所在地的,由甲公司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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