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長江禁漁期從什麼時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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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零時起,長江全流域正式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當日上午10時,中國漁政“亮劍2018“—春季禁漁同步執法行動啟動儀式(江西分會場)在九江舉行,這標誌著長江湖北、江西、安徽江段同步聯合執法行動拉開序幕。

春季禁漁時間:鄱陽湖為3月20日12時至6月20日12時;長江江西段為3月1日0時至6月0日24時。在規定的禁漁範圍和時間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含捕魚、螺、蜆、蚌、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作業活動;在禁漁區或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禁止未經批准的長江天然漁業資源採捕。

“非禁漁期內,捕魚者在水資源保護區內捕魚達到兩千公斤或者2萬元以上價值的才會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在禁漁期內,發現一起就會打擊處理一起,希望廣大漁民在禁漁期內不要以身試法。”程龍華提醒,凡違反禁漁規定者,由轄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漁政監督管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江西省漁業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市民一旦發現違反禁漁規定的行為,可向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漁政監管機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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