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
太倉某聯通營業廳系統內
預存的近9000元話費
全部被盜充,
現場卻沒有任何被闖入的痕跡,
那麼是黑客作案還是另有原因?
一起來看看事情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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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我市某聯通營業廳負責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店內最近對賬時查出有大額話費充值流水,系統內的4個工號多次被人充了話費,但未收到錢,損失金額近9000元。接警後,偵查人員發現營業廳門窗完好,機器設備也沒有被動過的跡象,初步認定這是一起電信網絡盜竊案。根據網警和聯通公司對充值記錄的調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90後小夥甲某身上,並迅速將其抓獲。
經查,2017年6月,甲某通過家中電腦登錄江蘇聯通話費充值系統,先後通過4個充值工號,向自己的兩個手機號盜充話費5次,共計人民幣8960.30元。那麼他是怎樣獲取工號密碼的呢?“那天我去營業廳充話費,看見櫃檯上面有一本筆記本記著一些數字,像是用戶名和密碼。我趁工作人員不注意,用手機偷偷把這些數字拍下來,回家一試,果真是充值工號和密碼。”甲某向檢察官供述道。
案發後,該營業廳迅速向聯通總公司申請返銷權限,並第一時間追回了甲某所盜的全部話費。“我雖然盜充了話費,但一分錢都沒花就被追回了,這怎麼能構成盜竊罪呢?”訊問中,甲某堅持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足以定罪。
針對該案系盜竊既遂
還是未遂的問題,
檢察官認為在該案中,
當被盜話費在甲某手機賬戶中時,
其已取得對話費控制權,
可隨時使用話費購買服務。
而在聯通公司追回之前,
該筆話費已處於完全“失控”狀態,
甲某行為屬於盜竊既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
甲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今年4月,
經太倉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甲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
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能用在對地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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