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百姓給這類人起了個名字,至今她們都無法擡頭

在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綱常倫教一點都不能打破,如果你打破了,首先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嚴重的話,會受到當時律令的制裁,古代的封建社會思想,夫為妻綱,君為臣綱,如果在古代,一個女子還沒有結婚,但是這個女子懷孕了,這可是天大的事情,這樣的女子,沒人要,也受到別人的唾棄,可以說絲毫的地位都沒有,哪像現在,先上車後補票。

古代百姓給這類人起了個名字,至今她們都無法抬頭

奇怪的是什麼呢,在古代,男女通姦,很大程度上男子是沒有太大的事情,但是女子就會受到響應的懲罰,根本沒有一點公平可言。

對於通姦這個罪名,處罰最合情合理的就是宋朝的法律了,宋朝有什麼規定呢,如果妻子紅杏出牆,懲罰不懲罰在於丈夫的意願,如果丈夫去報官,那麼就要論罪,當然有一點稍微不合理,那就是過分依照丈夫的想法,怎麼解釋呢,如果報官了了,官府看男人的意思,如果男人只想打他一頓的話,沒事不犯法,如果章法把妻子打死的話,沒事還是不犯法。其實到頭來,還是對女性權利的不尊重

古代百姓給這類人起了個名字,至今她們都無法抬頭

其他朝代呢,其實上大抵都差不多,要求十分的嚴格,而且懲罰十分嚴重,最嚴重的莫過於秦朝了,秦朝的法律本身就是十分嚴苛的。中國古代的人,說實話,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還是挺可憐的,受到一些不合理的法律限制,真是沒有自由可言。不過呢,對於出軌的女人,到現在大家更是比較牴觸,誰要是被發現了,那真是抬不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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