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戶口遷到城市後,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要收回去嗎?

陳松林航騰

請放心。

不會收回。

今年2月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再次明確:

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早在2016年12月國土資源部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

農民進城落戶後,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房子所有權是私人財產,受到法律保護。在沒有法律法規政策依據的情況,房子的所有權不能收回,也不會收回。

如果之前沒有土地證的,還會對其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進行確權登記。

農戶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置該房子,可以留著,也可以依法自願有償轉讓(退出)。

就說這些,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END ——

農村房地產問題,來找“土磚家”。


土磚家

問題:農業戶口遷到城市後,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要收回去嗎?

在目前農村,越來越多有條件的農民已經進城買房,那麼他們進城買房後在農村的房子、土地、林地等的使用權是如何處置的,國家政策又是怎麼規定的,下面一起看看:


根據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有關精神,明確表示: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持穩定並長久保持不變政策,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續30年政策。這說明農村的土地只要你願意繼續承包還是給你承包,只要你以前有承包地。

根據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明確宅基地和承包地屬於農民的,長久不變,還明確要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性權益。

另外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農村宅基地對於農村居民是屬於保障性、福利性的,因此僅限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而房屋是不動產,屬於個人私有的合法財產,不容侵犯。

綜上,進城買房後農民的農村房屋是不會收回的,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轉讓。也可以選擇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目前補償各地不一,有的地方在家庭人口一人一萬元的樣子。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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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對於很多進城務工的人員來說,是一個相當關心的問題。要了解這個問題,首先得明白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

在農村,宅基地有三權,即宅基地的所有權,宅基地的資格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於國家,任何人或單位不能對它進行私自出售。

而宅基地的資格權為只有戶口在農村裡的人,才有資格向村裡申請宅基地用於建造自家的房屋。

宅基地的使用權為農民使用宅基地建造房屋和享有宅基地上房屋的財產權。

所以問題中提到到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是不會輕易收回去的。

因為宅基地歸為國有資產,這個沒有任何異議。而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農民以前用真金白銀建造起來的,即使你已經進城落戶了,但你依然對宅基地上的房子有使用權,可以在房子裡從事裝修行為,但不可在宅基地上重新建造房屋。

只有一種情況下,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會收回去。具體為宅基地上的戶主由於很早就搬離了農村,當他們在城市裡慢慢老去,直至死亡,那麼這種情況下就形成了農村的閒置空房。

閒置空房經過長時間的風吹雨打而變得搖搖欲墜,此時收回房子。一是解決了農村危房所造成的安全隱患,二是為村裡的人申請宅基地時預留了大量的空閒土地。

所以說,對於戶口遷入城市而且在城市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的人來說,可以選擇將農村裡的房子轉讓給他人的做法,這也算是了卻了自己心中的一樁沒事也。


週記三農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房子還是你的,不會被收回,而且你的房子還可以確權登記。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村戶口後,農村房子只能保持原樣,可以維修房子,但不能拆倒重建,也就是說房子的使用權歸你,產權歸村集體,在實際情況下,農村的房子一般都是祖宅,不管是否有證,村裡是沒有人會對別人的祖宅有非分之想,也不存在收回一說,當然,如果處在城中村,可能會有補償的潛在風險,有證的話會相對麻煩少點,總之,你的房子還是你的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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