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宅基地怎樣確權?

用戶8193759583326

農村土地確權作為國家的管理政策,其中一戶一宅的原則,還真是涉及到很多家庭用戶的所有問題,而這種情況的確定來說,都影響到哪些人的利益,都直接影響到什麼樣繼承權的問題,需要來關注一下。

那麼,農村土地確權後,子女什麼條件下能繼承宅基地?什麼情況下不能繼承呢?

一、農村宅基地繼承有以下幾種情況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並且在同一農村集體組織中,可以繼承。

2、繼承人不和被繼承人一起生活,但屬於同一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承。

3、不與繼承人一起生活,屬於同一農村集體組織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請條件的(比如自己申請了宅基地),不可以繼承。

4、不是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的繼承人,不可以繼承。

5、城市居民的繼承人,不可以繼承。

重點來了!

1、不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

2、如果父母去世,房子沒倒塌,是可以繼續住的。

3、房子壞了,修繕一下,是可以繼續住的。 4、如果在父母去世之前修建的房子,是可以繼續居住的。 所以,只要房子還能住,就可以做為自己的財產繼承了,但是宅基地無法繼承,沒有推倒重建的權利。

二、有幾種情況,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宅基地

1、沒有和父母一方一起來申請符合宅基條件的情況,所以這樣的情況就無法有繼承權。

2、父母是村裡人,孩子都已進城落戶,將無法繼承宅基。

3、如裡遇到房屋年久失修或者長期空閒的情況,可以不允許繼承父母的房子,這種情況屬於普遍的的規矩,對於繼承父母宅基地的問題,遇到這種情況,將讓子女失去資格。

4、不過遇到不能繼承宅基地的問題,可以應對的方法當中,子女可以將其賣給村裡的符合條件的人,除了不能翻建,子女還是有使用權的,等房子不能再住的時候,自然宅基將集體收回。

所以,農村的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的情況,一是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也是村集體成員的;另一種情況就是符合申請宅基條件,父母有宅基地的情況,可以直接繼承,這樣的情況是比較普遍的,也是屬於基本繼承法則的。


聯合國大使2018

現在農村宅基地正在進行確權,很多朋友對於確權的過程中存在一些疑問,我就對於題主的這個疑問解答一下。

宅基地確權的原則

首先我們先看一下宅基地確權的原則有哪些,簡單來說,主要是需要滿足“一戶一宅”“權屬關係清晰無爭議”“不存在違規”等幾種情況。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是分配給本集體內的符合條件的成員使用,如果子女不是農村戶口,不屬於本集體,那麼只能繼承上面的房屋無法繼承宅基地,也就無法確權了。如果子女符合繼承宅基地的條件,那麼是可以確權的。

宅基地確權流程

宅基地的確權流程,簡單來說,主要有六個步驟:申報、權屬調查、審核與公告、審批、登記註冊、頒發土地證。

農戶一般去村委領取土地部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然後填寫,上報村委後,村委確認後提交相對應的證明交由調查組,調查組現場核實無誤以後進行公佈,公佈期過後進行登記造冊,然後就可以領取宅基地使用權證了。

現在宅基地管理的比較嚴格,很多地方對於新申請宅基地都比較困難了,原來的更應該注意,申請相關證件,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農家客


你的問題不太明確,需要確定很多相關規定才能給你確切的回答,這裡我逐一分析,請你對號入座。

首先給你說說農村宅基地確權的條件:簡單來說,本村農業戶口並且只有一處住宅。

具體來說,1.你得是農業戶口,城鎮戶口不允許擁有農村宅基地。2.必須還得是本村的戶口,如果是外村的,也不允許有本村的宅基地。3.你只有這一處宅基,如果超出,那麼也不能有。



其次,來說說宅基地的繼承問題。給你明確一下,宅基地屬於集體土地,不屬於私人財產,不能繼承。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擁有的,不以個人為轉移。


其實這還有兩種情況,看看是幾個戶口本,如果你父母跟你在一個戶口本,那麼如果父母不在了,戶還在,不影響宅基地確權。如果你跟父母已經分戶了,那麼就是兩家人,父母不在了就意味著戶消失了,那麼宅基地就會由村集體收回,就不是你的宅基地了,就不用你操心確權的問題了。

所以,綜合兩項,你可以自己對比,如果你是本村的農業戶口,又沒有其他宅基,你可以向村集體申請,由村集體公示後再把你父母的宅基地分配給你。


不知道我說明白了沒有,如果有什麼疑問,可以留言討論或私信,我隨時解答!

我是三眼觀三農,敬請關注!


三眼觀三農

首先宅基地是農民為住宅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所有。那父母留下的宅基地怎麼繼承和確權呢?


第一需要準備提供父母遺囑、死亡證明、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證等到當地村委會申請繼承,而且子女必須是農村戶口。

第二確權,如果有兩個以上宅基地的農民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到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再由村委會上報國土資源局申報,接下來就等著審核,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歡迎大家關注三農,關注大豆小米,感謝!


大豆小米

首先先說一下題主問題中存在的歧義,宅基地作為村集體所有,是公有制,因此不存在“父母留下”的說法,換言之宅基地不可以作為遺產而被確權。



明白上述概念,我們再來說一下宅基地的問題,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留有住房,因為其自建房是公民個人出資建造的,屬於公民私有財產,因此自建房是可以被確權繼承的。但由於自建房是建在宅基地上,因此“地隨房走”,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暫時由你使用。


但是這裡要注意的是:一旦房屋破舊到無法使用,或者房屋倒塌,那麼宅基地所有權及使用權自然轉歸回村集體,由集體發放給本村其他有居住需求的村民。但如果你本身為本村村民且沒有宅基地,那麼可以直接想村集體遞交申請,申請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村集體上交有關部門同意後,在本村公示,此時宅基地使用權則完全屬於您,但是所有權依舊歸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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