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麼大,遇上你真不容易。
在速食愛情的今天,你能一輩子只睡一個人嗎?
也許沒幾個人能。
如今我們的社會發展快了,觀念也隨著社會發展而前進了好幾步。放在古時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一生只能跟一個男人。
假如丈夫有什麼意外去世了,女人也只能守寡,改嫁是有違祖訓的事兒,十惡不赦。
再後來,女人可以改嫁了。
時間往現代更拉近些,你就會發現,從一而終只存在於書本里,而不是生活了。
人們的聊天內容也從,“有多愛多愛一個人”變為了“我今天又睡了一個人”。
愛和性開始被人拿到檯面上說,也開始被人們分清來看。
有人可以因為慾望拋棄愛,有人為了愛壓抑慾望。
但對於我來說,不喜歡的人,我連手都不想碰,更別提睡覺了。
之前跟米娜聊天的時候,經常聽她說,“我今天睡了一個小鮮肉”或者“我上個月睡了一個大叔”。
好像對她來說,睡的人越多,越是能證明自己有魅力。
在我的印象中,她沒有過一次正常的戀愛關係,至少她從未提起。
每次談到某個她剛睡過的男人的時候,第一句話一定是,這個人是做什麼的,有多有錢。
但她從來沒說過,“我喜歡這個人。”
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了,就問她,“你喜歡過那些你睡過的人嗎?”
她不說話。
原來不喜歡,也是可以睡的。
另一個朋友恬琪跟米娜完全不同。
恬琪之前只跟一個喜歡的男孩子牽過手,別的什麼親密行為都沒有。
不是她保守,不願意,而是她沒有遇到那個她很喜歡的人。
她說,不喜歡的人,我根本不想觸碰他的身體。
跟沒有默契的靈魂,沒有感情的身體,怎麼會想有親密關係呢。
像我們這樣有心理潔癖的人是很可怕的,我們只會跟喜歡的人在一起,也只會睡喜歡的人。
可找到那個喜歡的人,是很多人一輩子都做不到的事。
昨晚跟朋友聊天,他說他很久都沒有性生活了。
我問他,“經常出去玩的人不應該啊?”他說,“不喜歡的人,我睡不下去。”
雖然慾望上頭,但理智更勝一籌。
我不覺得睡很多人是件多牛逼的事,也不覺得一個人流連在幾個人的身邊就是厲害。
而是那些因為愛而控制自己慾望的人,更讓人尊敬些。
我始終不明白,為什麼可以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做太過親密的事。
跟喜歡的人做親密的事是甜蜜,是幸福,是情到深時難自控,是水到渠成。
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就算只看著對方,都是心動。
如果不喜歡,連手都不想碰,連話都懶得多說一句。
如果不喜歡,連性生活都不想要。
希望你可以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做想做的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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