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年的老員工了,公司要解除我的勞動合同,到底能賠多少錢?

張長江61372143

十年老員工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到底能陪多少?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一般分為無經濟補償、單倍經濟補償和雙倍經濟賠償。

無經濟補償金情況

這種情況一般是勞動者過錯,公司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這種過錯一般由勞動法第三十九條所列的幾種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題主犯有上述之一,公司以此解除勞動就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單倍工資經濟補償金

單倍工資經濟補償情況一般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所列出的幾種情形:


1.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補償一個月工資立即解除)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需提前一個月或補償一個工資立即解除)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需提前一個月或補償一個工資立即解除)
5.企業出現以下情形裁員的: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6.固定勞動合同期滿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因為以上原因之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題主工資低於當地社平工資3倍時,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題主工作滿10年,可以經濟補償10個月的工資;如果題主工資高於當地社平工資3倍時,那麼就賠償10*3倍社平工資。

雙倍工資經濟賠償

如果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如下: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上述規定,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題主可要求雙倍賠償,即20倍自己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自己工資低於3倍社平工資時)或30倍社平工資(自己的工資高於3倍社平工資時)

題主可依據自己具體情況比對,看自己屬於上述哪種情形來判斷自己大概能拿多少賠償。


職路彎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如果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是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你工作十年是可以得到十個月的工資的。

但是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例如: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本單位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等等。

還有一些情況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例如: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2、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如果你符合上述任何一點,那麼就可以拿到2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另外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也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例如,勞動者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可視為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金。

所以,你到底能能不能拿到補償金和拿到多少補償金需要看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的具體原因才能確定。


風格0182

簡單明瞭的說,咱別搞那些廢話。

一、經濟補償中工作年限的算法

你是十年的員工,那麼從你入職那天開始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截止,如果是10年但是不滿6個月,那麼就補10.5*平均工資。如果是10年滿6個月又不到11年,那麼就補11*平均工資。

二、平均工資

從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封頂

如果你的平均工資高與當地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那麼這個平均工資就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來計算,多的就不給了,別問為什麼,法律就這麼規定的。

舉個很特殊的例子吧,如果在你解除勞動合同當日算起一共工作了10年零7個月,而且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2000,結果你的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是7000,那麼你所能得到的賠付就是11*6000=66000元

希望對即大家有所幫助。點個關注,謝謝。


我的女神你zai哪

題主的這個問題不是很清晰,首先我們需要捋捋清楚再回答

十年的老員工,現在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題主關心的是能獲賠多少錢?要弄清楚,公司現在為什麼要跟你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原因非常重要,直接關係到後續處理方式及是否有經濟補償。可從以下幾種情形進行分析。

其一,如果是因為員工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公司方有權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無任何經濟賠償。

其二:十年老員工,那麼可推斷,你與公司簽訂的應該是無固定期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屬於合規解除勞動合同,比如:因企業經營困難,甚至破產,或者一些不可抗力,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協調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方除正常結算工資外,要按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即你在公司工作10年,那麼公司應該給予你1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你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額。另外,這種雙方協調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方可向公司所在地失業保險部門為員工申請失業救濟金,辦理完畢後員工可按月領取失業救濟金。

其三:在無固定期內,公司方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比如:無正當理由,調職調薪,調整工作地點等等,並且雙方不能達成一致,這種情況下,公司除按其二情形下,結算工資,給予經濟補償外,還需要另外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即你在公司工作十年,公司需賠償2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及經濟賠償金。如公司方不願意按此方案執行,你可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願以上建議能幫助你儘快解決眼前難題,走出困境,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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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工作室1

恭喜你了,有錢賠還可以領失業金,怕就怕有的用人單位,不來明的來陰的,讓你自己離開,換個地方換個環境照樣有飯吃,如果我有這樣的機會認了,真的碰到了儘量客氣協商,該賠的還是要賠,我個人覺得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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