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醒世姻缘传》,看古代山东民间的狐崇拜!

在动物崇拜中,狐崇拜尤为久远和广泛。“最初它是祥瑞之兽,以后传为妖精,成为恶灵。晚期又转化为狐仙,享受供祭。”狐崇拜在汉族中原、北方地区十分典型。民间信仰中所说的狐狸精、狐仙,是几种动物精怪的总称,具体指哪几种,各地有一定的差别,最常见的是狐狸、黄鼠狼、刺猾、老鼠、蛇五种动物精怪。

狐精信仰在汉以前已流行,至明清时达到鼎盛。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就摹写了许多狐精形象。这一时期的狐喜欢与人杂处,与人的距离更近了,以至闹到人狐难分的地步。据《中国民俗通志·信仰卷》载,狐精的基本特点是“好淫善媚,变化无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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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中的主要人物薛素姐,前世即为一只修行了一千多年的狐狸,只因为被晃源一箭射死,才托身女体做了晃源后世狄希陈的妻子,以报上世之怨。小说第一回与第三回中介绍了这只狐精的来历和日常特征。

第一回“晃大舍围场射猎狐仙姑被箭伤生”中介绍说那只狐精“先时寻常变化,四外迷人。后来到一个周家庄上,托名叫是仙姑,缠住了一个农家的小厮,也便没有工夫再来雍山作孽,不过时常回来自家洞内照管照管。有时变了绝色的佳人,有时变了衰残的老姐,往往有人撞见。”又说,“谁想这样皮囊幻相,只好哄那愚夫的肉眼。谁知那苍鹰猎犬的慧目把这狐精的本看得分明,猎犬奔向前来,苍鹰飞腾罩定。狐精慌了手脚,还了本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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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老学究两番托梦大官人一意投亲”中作者借晃源梦中其祖父之口说,“雍山洞内那个狐姬,他修炼了一千多年,也尽成了气候,泰山元君部下,他也第四五个有名的了。”晃源的祖父也曾托梦告诉晃源,家中的《金刚经》有神将护卫,狐精因怕那神将,必定是怕那《金刚经》的。

《中国民俗通志·信仰卷》中说,“民间相传狐有八畏:畏鹰犬、畏古镜、畏千年木、畏法术、畏神灵、畏雷、畏凶怪、畏渡河。”而《醒世姻缘传》中,狐精见鹰犬而现原形、怕护佑《金刚经》的神将等描写恰好印证了狐“畏鹰犬”、“畏神灵”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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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中,不仅狐精怕鹰犬,连同狐精投胎转世后的素姐也对鹰心存畏俱。《醒世姻缘传》第六十三回“智姐假手报冤仇如卞托鹰惩悍泼”中,“原来素姐从小只怕鹰,但凡行走,必定先要在那头上看得四下里没有鹰飞过,方敢走动。如正走中间,猛然一个鹰飞过,便就双睛暴痛,满体骨苏,就要大病几日。”薛如卞等人就是凭借这一点,放了鹰在素姐房内,唬骗的素姐对自己凌虐丈夫之事略有悔过。这便是狐信仰中狐“畏鹰犬”的说法在小说中的具体表现。

第八十六回“吕厨子回家学舌薛素姐沿路赶船”中,薛素姐与吕祥同行,一路追赶狄希陈,行到济宁黄河边时,“见那黄河一望无际,焦黄的泥水,山大的浪头,掀天泼地而来,又未免有十来分害怕。”这也是对狐精“畏渡河”的一个具体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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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间狐信仰还认为狐精恩怨分明,报复起来也十分惨毒。传说猎取、伤害狐狸的人必定要遭报应,甚至伤残、短寿、家破人亡、断子绝孙。

《醒世姻缘传》中雍山洞内的那只狐精被晃源射杀之后,多次报复晃源等人,并且致使晃源身首异处,使晃家几乎绝后。如第一回,晃源等人打猎回来,“刚刚跨进大门,恍似被人劈面一掌,通身打了一个冷嚓”,第二回又有晃大舍“梦中常常惊醒,口中不住呻吟。睡到二更,身上火热起来,说口苦、叫头疼,又不住的说澹语。”

第三回,晃家家人李成名拿着狐皮将要出门,“谁知出门走了不上数十步,一只极大的鹰从上飞将下来,照那李成名面上使那右翅子尽力一拍,就如被巨灵神打了一掌,将挟的狐皮抓走了。”大年初一,晃大舍出门时,“上得马台石上,正要上马,通象是有人从马台石上着力推倒在地”,以至头目磕肿,昏去半日。之后的几回中,晃源幸得《金刚经》的保护方才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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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狐精趁《金刚经》不在,放火烧了晃家在雍山庄的房屋、仓库。过了半年晃源在雍山庄与唐氏偷情,双双被小鸦儿斩去头颅,亦是狐精在作怪。可见狐精报复之频繁惨毒。

至于狐精转世投胎后的薛素姐对晃源后世狄希陈的凌虐报复,其残忍凶狠自不待言。

“崇狐的人们普遍认为它可以化身为男女老幼各种人,在人间活动,或附灵于人体,或以恶作剧惩罚人。”这无疑增强了狐精的神秘感,使人们对狐精的敬畏更加深了一层。

《醒世姻缘传》第四十二回“妖狐假恶鬼行凶乡约报村农援例”,汪为露死后,其新妇魏氏再嫁于侯小槐,二人住在汪家旧宅中。“不多两日,或是灯前,或是月下,或黄昏半夜,或风雨连朝,不是魏氏,就是侯小槐,影影绰绰,看见汪为露的形影。那明间原是停放汪为露所在,恍惚还见一个棺材停在那里,汪为露的尸首被暴雷震碎,久已没了气息,从新又发起臭来那当面砖上宛然一个人的形迹,天晴这迹是湿的,天雨这迹是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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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这些奇怪的现象就是狐精所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描写,也体现了作者生活的明清时代狐精信仰深入人心。而这只狐精的所作所为并非止于此,它还假冒汪为露,称自己死后被冥界封为“天下游奕大将军”,让侯小槐与魏氏在家中供奉自己的牌位,并摆上丰盛的供品。当这些条件和要求得到满足后,狐精还以汪为露的身份霸占了魏氏的身体,甚至不让侯小槐接近。

在这些描写中,狐精与人近距离接触,故意制造出离奇现象,使人恐惧和害怕。它还幻化为人的形象,以某人的身份做一些非礼之事。这都体现了明清山东民间信仰中,狐精神通广大、喜恶作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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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精信仰属于精怪信仰中的一种。精怪是人们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配下幻想出的一类存在物。受道家“老而成精”的思想影响,人们认为自然物经过千百年的“修炼”会成为精怪。而这些成精的生灵能够灵通变化,具有一些人的特性,参与到人间社会生活中,或为害作恶,或护佑致福。

由于狐狸的狡诈特性,人们幻想出来的狐精形象大多具有千年修炼,道行高深,为害人间,报复性强等特点。人们对它们的态度也是既轻蔑又惧怕。《醒世姻缘传》中雍山洞中的狐精、汪为露家中的狐精,以及由狐精转世的薛素姐,均属此类狐精信仰的具体体现。

有着狐精的这些特点,人们读到薛素姐用种种方法凌虐狄希陈时,便不会觉得突兀、奇怪,作者给薛素姐安排了狐精转世的身份,显然也是为其暴虐、残忍的虐夫性格做一个铺垫、找一个合理的解释。

来稿/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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