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水果店的小王,遇見了一件非常“奇葩”的事情,居然被人告上了法庭,有點莫名其妙!
事情是這樣的,這天小王接到一個外送的訂單,是一個榴蓮,和平常一樣,經過簡單的打包,就給客戶送了去,由於榴蓮的特殊性,它的表面都是堅硬的刺,在路上的顛簸,包裝有點破損,但是小王也沒有在意,就送了過去!
到達客戶家裡的時候。禮貌性的遞給了客戶,然後回去店裡繼續工作了!但是過去了一個星期的時間,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的背上了官司!
原來,在客戶收到榴蓮的以後,由於包裝的破損,導致客戶的手指頭被榴蓮的尖刺劃傷了,而客戶在沒有任何徵兆下就把小王給告了!最後,法院判小王配客戶醫療費用共計170元!
不得不說,小王真的是有點冤枉啊!不知道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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