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到底有多恐怖?

趣史扒

凌遲之刑據史料記載,始於五代,具體是哪一位酷吏發明的,無從考證。凌遲的出現,讓人內心的殘忍達到一個頂峰,先秦時期的鼎煮、車裂、漢代的腰斬、人彘,三國時期開始的剝皮、點天燈和唐朝酷吏來俊臣的“請君入甕”顯然跟凌遲比起來就比較仁慈了。


&漢代流行的腰斬

凌遲也稱陵遲、寸磔,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這種刑罰可謂是人類刑罰之最了,它的威懾作用是往往大於刑罰本身,比起朱元璋的剝皮實草的威懾力更大。

凌遲到了明代達到頂峰,那個時候為了讓犯人經受更多更大的痛苦,對於罪大惡極的罪犯,往往要求割三千六百刀。嘉靖年間,圖謀謀殺皇帝的宮女以及被誣陷的兩位得寵的妃子,被處以凌遲之刑,正德年間的大太監劉瑾就被凌遲三日,足足割完三千六百刀才氣絕,其間劉瑾還每天凌遲迴來喝兩大碗粥,以保證他能挨完三千六百刀。這麼多刀的情況下,明代就發明了用漁網罩住犯人的魚鱗剮。&清末即將被處以凌遲的女犯人


到了清代,凌遲被慢慢減少刀數,後來一般通姦的男女只剮十八刀、而太平天國的被俘人員無論男女一律360刀凌遲。關於“十八刀法”,晚清內閣中書王明德這樣描述:“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餘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十八刀法可以說是比較仁慈的凌遲了,後來在西方的壓力下,又改為八刀,直到光緒年被取消

但是到了民國,依然存在凌遲,在兵荒馬亂之中,人命就顯得無足輕重了,民間的私刑往往也會用到凌遲。很多土匪也有用凌遲、剝皮、點天燈等極端手段處死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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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就是一刀刀把犯人身上的肉割下來,一般都是幾千刀之多,行刑過程中,劊子手會先割犯人的非要害部位,中途不會讓犯人死掉,要是犯人中途死了,劊子手還會因此獲罪。凌遲還規定了刀數,多一刀或者少一刀都不行,被凌遲的犯人不會立即死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劊子手拿著刀子割自己身上的肉,每一刀下去都是萬分痛苦,血肉模糊,而這種痛苦不光是肉體上的,更是心靈上恐懼和痛苦,劊子手會在行刑完的最後一刀才將犯人刺死,有的行刑過程還會程序幾天,受刑犯生不如死。



凌遲作為一種刑罰,始於五代,那時凌遲的刀數是八刀到一百二十刀。延至明朝,將行刑刀數加到一千刀到三千刀,血肉之軀要承受一千到三千刀之後才會讓犯人死掉。有的行刑過程還會持續幾天,之所以把行刑過程拖延的如此漫長,為的就是想通過受刑人的痛苦來警告世人,敢作奸犯科就是這種下場。劊子手的這種技藝都是世代相傳的,要執行凌遲,官府會提前一個月通知劊子手。


歷史上受過凌遲的著名人物有明朝太監劉瑾,他受了三千七百五十七刀,行刑過程持續了兩天才氣絕身亡。

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煥,因中了滿清反間計,被崇禎下令凌遲處死,行刑過程中,老百姓買下從他身上割下來的肉,一塊一塊吃掉,每吃一口就必罵一聲,直到肉賣盡。袁崇煥這位英雄,結局是被自己的同胞一口一口吃掉的。

太平天國將領石達開,在大渡河陷入絕境,向清軍投降,想用自己的犧牲來挽救數萬部下的性命,可憐他的部下還是遭到了大屠殺,石達開本人及幾個主要將領也被凌遲處死,受刑過程中石達開一言不發,直到劊子手割掉他的最後一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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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有多恐怖?

凌遲號稱酷刑之最!你說有多恐怖!

一、凌遲概述

在古代酷刑很多,比如“醢”,什麼叫做醢,醢就是說人死後剁成肉醬。又比如呂后將戚夫人砍掉雙手雙腳,挖去雙眼,把雙耳弄聾,用藥把她毒啞,然後讓她自生自滅,這就是人彘。到了北魏開創了車裂之刑。五代後開始有了凌遲,之後金、元、明、清都延用此酷刑,直到1905年的時候清政府才廢除凌遲不過據說民間還是繼續用了大概50年左右。



二、凌遲行刑方法

凌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千刀萬剮,就是把包含身體的四肢切割和分離。

一般凌遲的犯人會和其他死刑犯一樣,先遊街示眾,到了刑場後將犯人綁在一根柱子上,然後將他們的衣服全部脫光,是的那種一絲不掛的那種。一般凌遲是允許百姓觀看的,而且有的是可以讓百姓很近距離觀看的,當然也有少部分人可以拿衣物遮住,不過這部分人很少。因為讓他一絲不掛的出現在別人面前本來就是要凌辱受刑者。



凌遲的處刑方式特別特別的殘忍。行刑的時候,施行的人會把罪犯身上的肉用小刀一塊塊的割下來。不過雖然凌遲被收入到了典刑上,不過並沒有明確記載該如何實施,所以對於凌遲的刀數具體是幾刀並沒有固定的數目。不同朝代切的刀數也不相同,少的幾刀多的幾千刀。

一般是八刀,不過實際上是比八刀多多了,八刀是先切頭面、然後是手足、胸腹、最後是梟首。

宋朝的時候切的比較少,八到一百多刀,到了明朝往往是上千刀,最多有三千多刀。



割的位置哪裡先開始也是根據男女性別不同而不同,那麼下刀的時候一般是助手負責報告數目,割下來的肉放在桌子上等待審核,不過有的也是直接丟在地上,也有的是賣給圍觀的觀眾。

到了清朝的時候,會把殘肢放在籃子內示眾,最了清朝後期的話,有時候還會喂犯人鴉片讓他長期保持清醒,來延遲煩人的痛苦。



三、凌遲一般給哪些犯人施行

從元朝開始到清朝末期,凌遲主要用來懲罰以下幾類犯人:

1、謀逆之罪的犯人

比如叛國,造反,重大的暴動,謀取皇位等,這些對於皇權都是極大的挑戰,皇帝當然不會放過他們。

2、倫常之罪

比如子女害死自己的父母,弟弟害死哥哥,妻子殺害丈夫,僕人殺害主人。

3、兇殘和不人道的罪犯

殺人很兇殘的比如肢解,比如殺人到達同一家族三個人以上,組織幫派製造恐怖等等



這些是明面上的記載,有時候清朝前期的時候,如果農民不按時交稅的時候也會把他們凌遲用來鎮壓農民反抗。

四、凌遲的案例

1、比較出名的有袁崇煥

忠誠報國的袁崇煥就是被崇禎凌遲的,罪名是通敵叛國,被剮了3543刀,而且是分三天剮完的。

2、明朝太監劉瑾

被朱厚照剮了3357刀,不過據說他第一天被剮了357刀後胃口還很好,第二天的時候割了幾十刀就受不了死掉了,不過死掉後還是繼續剮直到滿3357刀。



參考文獻:

《千刀萬剮話凌遲》 晉公

《酷刑之最——凌遲》薛 琴


非說不凡

凌遲,就是俗稱的“千刀萬剮”,又稱“活剮”、“磔刑”、“臠刑”等,“凌遲”二字最早出現在《遼史·刑法志》中,作為一種正式刑罰種類,它始於五代,在元 、明 、清三代都被列入正式目錄。其中,元代記錄是120刀,明代是3600刀(太監劉瑾原定割4200刀,實際執行3357刀),清代晚期是8刀,更早期是24、36、72、128刀不等(女犯則是18刀)。

莫言在《檀香刑》中,詳細描寫過凌遲500刀的過程,如同刀數沒有執行8的倍數,過程未必不含演繹,姑妄看之。

第一刀:右胸前銅錢大小皮肉(摺合乳暈大小),揚到天空,謂之“謝天”。

第二刀:左胸同部位,摔到地面,叫做“謝地”。

第三刀:前胸,“謝鬼神”。

......

第五十刀,至此,胸前肌肉全盡。(換刀)

第五十一刀,一睪

第五十二刀,二睪

第五十三刀,附睪

第五十四刀,舌頭

第五十五刀——第二百五十四刀,雙腿

第二百五十五刀——第三百零四刀,雙臂

第三百零五刀——第三百五十四刀,腹肌

第三百五十四刀——第四百八十九刀,兩側及後背

第四百九十刀,左耳

第四百九十一刀,右耳

第四百九十二刀——第四百九十八刀,唇、眼

第四百九十九刀,鼻子

第五百刀,心臟

1905年4月24日,清政府宣佈廢除凌遲、戮屍等刑罰,之後民間又延續了近五十年。

當今世界,反酷刑化是潮流,很多國家甚至已經取消了死刑。假如你們非巴拉巴拉說巨蠹、人販子什麼什麼的,我也堅決反對凌遲......好吧,可以討論一下恢復車裂。


歷來現實

看清朝照片,男的兩胸兩大腿生殖器官,女的也是吧,當街示眾,太恐怖了,當時在華的歐美人對此最憤怒,大喊大叫反對,當時清政府受了這麼多恥辱,都是因自身太腐敗自取其辱,鬼佬其實本質上是想貿易做生意,當時清政府太腐敗太爛,中國人太奸詐恐怖,,鬼佬從乾隆時要求平等通商,己經忍了我們一百多年,到咸豐時這麼腐敗落後還整古作怪扮大爺大哥,鬼佬當然聯合打我們了。

五馬分屍剝皮炮烙凌遲等酷刑都是中國人恐怖殘忍極其自私變態的一面,只能證明我們是一個有仇必報強悍的種族,不想講太多討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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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說凌遲。

第一,凌遲的主要行刑手段是割肉,而割肉在疼痛級別的劃分上可以歸為第十檔,嚴重痛的級別,比內臟痛和分娩痛還是要差上一些。在一些史料裡,我們也看到很多人遭受凌遲後不僅沒有立即死亡,反而一直堅持到了行刑的最後一刻。比如明末名將袁崇煥就是被割了三千多刀後才氣絕身亡。可見凌遲的疼痛並不是完全無法承受。

第二,凌遲的視覺恐怖之處在於,場面的極度血腥。美國B級恐怖片的主要恐怖要素就是血肉模糊和斷手斷腳,所以當一個看慣了青山綠水的人,突然見到諒滿地的獻血,聽到犯人疼痛的呻吟,自然就會感同身受,覺得恐怖異常。

第三,凌遲的存在更多的是一種恐怖威懾。古時凌遲,必會將犯人綁於鬧市,讓市井百姓圍觀,有時還會要求官員參觀。見到凌遲的恐怖,官員和百姓自然就不敢有非分之想,越雷池一步,以防自己步他人後塵,遭受凌遲之刑。

不過除非大奸大惡之人,統治者一般不使用凌遲,目的一是為了顯示自己以仁治天下,二則是,作為一種恐怖威懾,凌遲用的越少,被統治階級心裡就越畏懼,正所謂少見才多怪,常見則不以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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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就是千刀萬剮的意思,一般被判處凌遲的人都是罪大惡極的人,因為這種刑法比較恐怖跟殘忍所以在我國古代凌遲處死都是很少見的。


像明末的太監劉瑾就是被凌遲處死的,據記載當時劉瑾被剮了3600刀,從胸口開刀,每一刀指甲蓋大小,十刀停一停,活剮了三天。

我國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是清朝末年大鬧北京的小混混叫康小八,他殺人不眨眼,十足的是個惡魔,有一天在一個剃頭棚裡,剃頭工匠正在跟一個顧客閒談,康小八看著不爽直接拿起槍就殺死了兩人康小八被逮住後在北京菜市口被凌遲處死。

在我國最先使用凌遲酷刑的是唐朝,不過這刑法太傷天合太過殘忍,古代量刑的時候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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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很多種慘無人道的刑罰,只是人性貪婪所致。

而凌遲一直被認為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並且要保證犯人在承受刑罰的時候是活著的,也就是說要忍受這3000多刀之後才會死去!

凌遲有多血腥就不用贅述了,自己腦補下畫面就行了,而真正讓人恐懼的是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肉一塊塊被卸下。絕望與刺痛並行,是沒有人能夠忍受的。

而歷史上有這麼一個人,忍受1000多刀默不作聲,他就是天平天國翼王石達開。

太平天國被清算之時,主要將領都被擒獲,清朝政府對這幫“逆賊”深惡痛絕,這時候只有凌遲才能解心頭之恨。清兵把石達開和宰輔曾仕和、中丞黃再忠等綁赴刑常石、曾二人分別被面對面縛在兩個十字木椿上。執行凌遲時,劊子手先對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過,慘叫狂呼,石達開斥責他說:“為什麼不能忍受此須臾時間?”曾仕和這才緊咬牙關,不再叫喊。石達開的凜然正氣和堅強意志使清軍官兵感到震驚,四川布政使劉蓉說他“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亢不卑,不作搖尾乞憐語。……臨刑之際,神色怡然,實醜類之最悍者。

說到底殘酷的刑罰就是為了震撼人心,讓企圖犯罪或者正在犯罪路上的人能夠迷途知返,在人缺乏自制能力的時候,只有靠法律來約束,少數的犧牲是為了全社會的安寧,珍惜和平才是每個人都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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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凌遲最殘忍,最恐怖的地方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生不如死,遭受凌遲的犯罪人,並不像我們現在的死刑刑罰,可以一槍斃命。雖然同樣是死,但是一槍斃命的死顯然是死的比較痛快,而且幾乎沒有什麼痛苦,但是凌遲可是活生生的把人疼死。因為他是要一刀一刀的,把身上的肉割下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人被片下一塊肉的時候其實是不會馬上就能死亡的,但是這個過程有多痛苦,我想沒有受過的人,大家都是沒有辦法想象的。舉個特別特別不恰當的例子,凌遲的過程就跟片烤鴨的過程其實是很相像的。據說,凌遲共需要用3357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將罪犯刺死,才能凌遲成功。但是估計也沒有人能夠堅持到最後一刀,早就已經疼死了。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古代的刑罰有多麼的嚴峻,所以生活在現代,我們是相當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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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之刑到底有多恐怖,我給各位講講當年凌遲幼天王洪天貴福的過程,大家或許會瞠目結舌,大呼可怖。

當年15歲的洪天貴福在寫完那首“跟著長毛心難開”的第二天,也就是1864年11月18,這個想著能考取功名並在二十歲娶媳婦的少年人就要押赴市曹處以凌遲之刑,清代文獻將當天過程記錄下來。

凌遲洪天貴福之事,提前就貼出了告示,目的就是為了吸引大家來觀刑。當時的老百姓也喜歡看這個,於是提前就有人早早來到附近露天居住,等著觀刑。

行刑當天辰時,一輛囚車被人簇擁著過來,上面坐的就是洪天貴福,此時的洪天貴福周身上下就一塊紅紗裹在腰間,雙手背縛,坐在車上嗷嗷大哭,嘴中胡言亂語,像是求饒之意,但是泣不成聲,沒人聽的懂他說些什麼。

老百姓見他這幅模樣,紛紛嘲笑,並不是有人丟髒汙之物在他身上。到了刑場,這位幼天王嚇得根本就動彈不了,還是官兵將他抱下來,一直抱到刑臺上。此時刑臺上早已由三根櫞木立起高杆,兩名劊子手將洪天貴福接過後,用牛筋繩子捆綁牢固。而後從各自的帶來的小筐之中,取出小刀、小鉤子、小鐃子開始一樣一樣朝臺下展示,每展示一樣,臺下就叫紛紛叫好。展示過後,取出磨刀石霍霍磨刀,磨的小刀泛寒光。

這時的洪天貴福嚇得大小便失禁,滿臺都是汙穢。辰時剛過,一眾監刑人員相互來到,在旁邊搭好的高臺涼棚下坐定之後,有人專門宣讀其罪狀,最後一句便是“寸磔逆犯洪天貴福一員”,接著三聲響炮。劊子手開始朝四外行禮,而後又行了門內禮節後,開始用刑。

一名劊子手先將洪天貴福腰間的紅紗扯去,這時的洪天貴福已經沒有一寸衣衫。而後另一名劊子手跟其交代行刑過程,但是洪天貴福只顧大哭。而後就見這個劊子手突然出拳在他心口一擊,洪天貴福白眼一翻,聲音戛然而止,然後將一個麻核桃迅速塞進其口中,這是劊子手們的絕活,為得就是讓犯人別哭鬧,以免影響了過程。

行刑正式開始,一名劊子手在其大腿根上先切下指甲大的一塊肉,然後用刀尖挑起圍著臺子轉一圈,接著大喊一聲,將這塊肉往空中一拋,這叫“祭天肉”。這時的幼天王疼的嗚嗚叫,因為有麻核桃在口中卻叫不出大聲。

另一名劊子手將一個拿出來,然後用刷子蘸了幾下,而後在洪天貴福傷口處一塗,血液立即止住。接著是第二刀,這一刀叫“遮眼目”,橫著在額頭來一刀,而後往下一扯,將這塊皮扯耷拉下來遮住洪天貴福雙眼,這是為了避免受刑人與劊子手進行眼神交集,影響過程。

約莫兩個時辰後,有人上臺給洪天貴福喝了點稀粥,劊子手開始磨刀,監斬官去吃飯。半個多時辰後監斬官回來,接著開始。此時的洪天貴福胸前已經剮盡,森森白骨能隱約看見。

長話短說,到酉時之時,行刑接近尾聲,此時的洪天貴福奄奄一息,一個劊子手在其心口處一刀刺下,刀口一轉,切下一小塊“心頭肉”,這一刀叫奪魂刀。前後共計1003刀,剮刑完畢。而後用大斧剁下首級,用高杆吊起,這叫“梟首”。接著將五臟吊起,這叫“祭陰官”。最後用大斧子將軀幹剁成8會,這叫“大卸八塊”。

到此,行刑完畢,監斬官離坐走人,劊子手收拾東西,此時肉已售空。平常行刑,如果囚犯有家屬,願意花錢買回的這話,這些軀幹就賣給其家屬。如果沒有家屬,就丟棄掉或者賣於他人。一般除了頭顱,剩下的都會有人購買。

各位看官,看到了嗎?我只是將文獻寫出,就已經觸目驚心,這要是在現場該是個怎樣情景,可見凌遲之刑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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